“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被判四年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武汉9月24日电(记者 张先国)曾一度引起互联网恐慌的“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制造者及主要传播者李俊等4人,24日被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一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由于“熊猫烧香”病毒的传播感染,影响了山西、河北、辽宁、广东、湖北、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的众多单位和个人的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2007年2月4日、5日、7日,李俊、王磊、张顺、雷磊分别被仙桃市公安局抓获归案。李俊、王磊、张顺归案后退出所得全部赃款。李俊交出“熊猫烧香”病毒专杀工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俊、雷磊故意制作计算机病毒,被告人李俊、王磊、张顺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了众多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负刑事责任。被告人李俊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本案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同时,被告人李俊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磊、张顺、雷磊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本案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四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
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李俊有期徒刑四年、王磊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顺有期徒刑二年、雷磊有期徒刑一年,并判决李俊、王磊、张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