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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立中:把握机遇转型升级 实现台资企业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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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7日,“2007年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座谈会”在青岛市举行,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常务副主任郑立中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

中国台湾网9月21日北京消息 “2007年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座谈会”于9月17日在青岛市举行,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常务副主任郑立中在座谈会上发表了讲话。讲话内容如下:

多年来,在两岸同胞尤其是包括广大台商在内的两岸工商界的共同努力下,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蓬勃发展,结出了丰硕的果实。截止2007年7月底,大陆批准台商投资项目累计73000多项,台商实际投资447亿美元。两岸间接贸易总额累计达6700亿美元,其中大陆对台出口1100多亿美元,台湾向大陆出口多5500亿美元,台湾对大陆实现贸易顺差达4300多亿美元。目前,大陆是台湾最大的对外投资地、最大的贸易伙伴、最大的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地。两岸经济关系长足发展并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已成为两岸关系中一个重要的稳定因素。应该说,今天两岸经济合作取得的巨大成就,与广大台商的努力密不可分,与在座各位会长付出的辛劳密不可分,也与历任的各位台协会长的努力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国台办向在座各位会长长期以来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表达敬意和谢意,并请各位会长代我向历任的会长致意!

我们在分享台商在大陆投资和发展的成功和喜悦的同时,也应当看到,伴随着大陆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台商和台资企业面临如何因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实施和完成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永续发展的这个重大课题。此次座谈会的主题确定为“转型升级、永续发展”,我认为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希望各位会长们共同探讨,商议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永续发展的大计。我讲三点意见,和大家交流。

一、台商在大陆发展面临新的机遇

大陆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1978年到2006的28年间,GDP增长了57倍。特别是从2003年开始,大陆经济连续四年保持了10%以上的高速增长,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都上了一个大的台阶,GDP从2002年的12万亿元上升到2006年的21万亿元,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经济形势呈现出了增长较快、质量效益提高、结构协调性增强、群众实惠性增多的良好态势。主要表现在:

首先,消费升级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过去4年以来,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40.5%上升到43.1%,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明显加强。煤电油运紧张状况明显缓解,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基本消除,使经济发展的潜在能力不断释放。

其次,城市化进程提速。过去4年,城镇化率由40.5%上升到43.9%。城镇人口和劳动力的快速增长,一方面,有效扩大了社会需求,扩大了市场容量;另一方面,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进入二、三产业,从农村进入城市,也明显提高了要素供给能力和水平。

第三,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体制矛盾逐步缓解。微观经济基础发生了显著变化,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

第四,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已形成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势将为大陆经济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2010年,中国与东盟将建立自由贸易区,大陆对外开放将进一步扩展。

大陆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前景,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对外开放格局的扩大,使新的一波“中国热”已成为势不可挡的全球性潮流,也为台商参与大陆经济发展和开拓市场提供了比以往更多的机遇。不难看到,台商不仅从台湾的经济起飞中得到成长,更从投资大陆、参与大陆经济发展中得到壮大,企业的生命力因投资大陆而大大增强。事实已经证明台商到大陆投资和发展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而且还将继续得到证明。据台湾电电公会2007年针对在大陆投资的台湾企业母公司进行的一项问卷调查,发现高达63.7%的受访企业表示未来还将扩大对大陆的投资生产,即使在台当局出台众多吸引台商回台投资政策的情况下,有意回台投资的比率也只有1.83%。这充分说明,大陆仍然而且将继续是对广大台商和台企投资最有吸引力的地区。

二、把握趋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发展有其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台商在岛内过去经济成长中经历过的阶段,在大陆也将经历到。近年来大陆宏观经济环境也在发展变化,给台资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东南沿海地区土地、人力等生产要素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都对台资企业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大陆国有企业改革经营管理体制,改造传统落后生产技术,不断取得新进展,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外国企业大举前来大陆投资,也对台资企业经营构成竞争压力;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相继出台的一系列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使得许多从事加工出口贸易和传统产业台资企业的生存发展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在新的经济环境下,许多台资企业,尤其是许多十几年前就进入大陆投资的传统制造业企业,需要加速完成企业转型和产业升级,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转型怎么转,升级怎么升,就具体每个企业来说,各位的办法比我多,但从总的方向和趋势看,我认为台资企业需要密切关注大陆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导向。

大陆经济结构的调整,是大陆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一种必然过程。2001年开始实施的第十个五年计划就已提出结构调整是主线,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光是台资企业,大陆的民营企业也同样面临转型问题。总体而言,结构调整呈现出以下几个大的政策方向。

一是更加注重优化产业结构。大陆将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研发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积极稳妥地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引导投向附加价值高的金融、物流、信息技术、软件及技术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继续鼓励跨国公司在大陆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营运中心、培训中心。

二是更加注重促进区域经济协调。通过促进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等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大鼓励到中西部和东北等地区的投资力度,适度放宽中西部地区的外资准入条件。鼓励东部开放型产业以及成熟的劳动或资源密集型产业和加工贸易产业向中西部转移。

三是更加注重加工贸易的转型。近期,有关部门调整了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加工贸易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贸易,而是为了实现加工贸易产业和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加工贸易产品技术含量,优化加工贸易区域布局,引导其向产业链高端发展,从而促进加工贸易更好地健康地发展。

四是更加注重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的统一。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确定了“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优惠原则,明确了对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农林牧渔、环保和安全生产领域、服务性企业以及西部地区和特殊经济区域的税收优惠政策。

大陆经济结构的调整,必将促使大陆经济结构进一步的优化,从而推动大陆经济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虽然短期内可能会对一些台商的经营造成影响,但长远而言,经济规模的扩大,内陆市场的开拓,经济布局的优化,投资环境的改善,一定会为台商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因而,经济结构调整说到底对台商不是坏事,而是新发展的开始。关键就在于要顺应时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努力转型升级,寻求新的发展。

适应能力强,市场触觉灵敏,一直就是台资企业的突出优势。对企业转型升级来说,我有三条建议:

一是增加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相信在座许多会长都可能听过石滋宜博士关于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演讲。前几天,石博士讲:台资企业不能只赚机会的钱,更重要的是要赚竞争力的钱。竞争力在哪里?竞争力来源创新。陈武雄理事长在前不久台企联在秦皇岛召开的企业创新发展论坛上致辞时讲到:“两岸企业日后的发展方向,将改变过去大陆提供廉价劳动力的传统台商投资模式,转向更具有创新性质的产业升级,因此,我们要有长远的战略目光,必须要逐步改变原有的竞争策略,进而寻找在价值链上游的研发、设计,以及下游品牌和行销的创新。”我认为都是真知灼见。在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强弱,决定着企业的成败。根据国际经验,企业技术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要达到3%以上。低于3%意味着这个企业没有竞争力,低于2%意味着这个企业将被淘汰。当然,创新并不只是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还包括组织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和企业文化创新等。近几年来,许多大陆台资企业开始设立研发中心,致力于提升研发能力,但多数台资企业的研发力量还比较薄弱,甚至没有研发力量。要通过增强研发能力,逐步提高产品的附加价值,甚至创造自己的品牌,走出一条从无牌到有牌、从贴牌到创牌的创新之路。

二是有条件的企业可考虑调整布局,进行区域转移。在东部沿海地区加快产品技术和产业机构调整升级的同时,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则仍然具有土地、劳动力等基本要素供给优势,拥有广大的市场和丰富的资源,较好的产业基础和能源、原材料供应条件,而且许多地区交通条件不亚于东部沿海,特别是广西和长江沿岸,可以有选择地承接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台商向这些地区转移,不仅将获得政策支持,还将更加接近能源、资源产地,坐拥广阔的市场和腹地,将具有更大的发展前途。

是开拓新的领域,实现产业扩张。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已成为大陆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之一。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门槛,将是大陆服务业对外开放的趋势。台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区域发展特点,考虑向物流、旅游、运输、建筑、保险、会计、咨询等服务业领域拓展,实现企业发展的突破,开辟企业发展的新领域。

我们知道,近期的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对台资企业形成了很大压力。对此,国台办高度重视,经济局专门召开台资企业座谈会,会同有关部门到广东调研,及时将此次政策调整对台资企业的影响、台商的意见建议以及我办的建议上报国务院。9月6日,吴仪副总理在厦门召开台商座谈会时,也就此听取了台商的意见。现在有关部门已经决定,对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一些做法和时程做了新的安排,这充分说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台商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台商在大陆的经营和发展。

三、台企联和各地台协应充分发挥作用,为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合作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截止目前,在祖国大陆25个省、市、自治区共成立了102家台协,会员企业不断增加。目前已有2万多家台资企业加入了各地台协。各地台协在开展联谊交流、提供大陆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加强会员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促进当地与台湾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举办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许多台协被地方政府评为“优秀民间组织”或“优秀社团”,受到了当地台商、政府和社会的肯定与好评。各地台协在广大台商中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强,成为广受欢迎的“台商之家”,充分说明台协这一组织在服务台商方面具有越来越强的生命力。

今年4年,在国台办、民政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经过较长时间的筹备,按照自发自愿的原则,全国性的台商社团组织——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正式成立了。作为以各地台协为主体、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台企联成立以来,秉承办会宗旨,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近期积极倾听各地台商对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呼声,组织台商参加参加国台办和商务部召开的座谈会,委托研究单位专题调研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对台资企业的影响和建议,形成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参考。前不久还与台湾工业总会等单位共同主办“两岸企业创新发展论坛”,获得了好评。台企联在成立以来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在服务台商、沟通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台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台商和台资企业遇到的困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产生了积极影响。

台企联、各地台协分别作为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台商社团组织,在服务台商、促进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均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各自重要作用,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座的各位会长,作为台企联和各地台协的领头人,应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践行协会宗旨,为服务台商、促进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下面,我对台企联和各地台协的工作提出以下具体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依法遵规,规范发展。台企联和各地台协作为按照大陆法律法规经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就是要依法遵规,一是要严格遵守大陆有关社团管理的法律法规;二是要认真执行国台办和民政部颁布的《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三是按照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只有规范运做,台企联和各地台协才能充分发挥作用,也才能获得政府与社会的支持。台企联作为全国性的社团组织,更要在规范运做方面做出表率,避免随意性。各地台协也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协会工作的水平,进一步发挥台协的积极作用。

(二)团结合作,共同发展。台企联和各地台协作为大陆台商的社团组织,应该真正办成“台商之家”。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需要台企联与各地台协认真做好服务会员、服务台资企业的工作,不断增强协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另一方面,需要广大台商、台资企业团结合作,热情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共同为协会成长壮大贡献力量。特别是台企联成立不久,更加需要各地台协和在座各位会长的支持与帮助,大家应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把台企联这个台商自己的家园建设好。

(三)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台企联和各地台协的宗旨都是服务会员,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因此,一定要强化服务意识和功能,紧紧围绕服务台商、服务台资企业这一重点开展工作,热心帮助会员解决在生产经营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给予会员的服务和帮助赢得台商的信任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希望所有的协会,尤其是各位会长一定要本着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促进协会的蓬勃发展。

(四)加强沟通,密切协商。台企联和各地台协要充分发挥应有的桥梁纽带的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反映会员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各地台办也要认真履行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热情为台资企业和台协提供服务与帮助,台办和台协密切协调,共同努力为做好服务台商的工作。国台办经济局作为台企联和各地台协的具体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与台企联和各地台协的联系,加强服务。台企联和各地台协也要加强与国台办经济局、各省市自治区台办的沟通与联系。我们将认真倾听台协和台商的意见与建议,尽最大努力维护台商和台资企业的正当权益,努力促进协会的健康发展。

大家都非常关心台商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在这里,我就最近发生的新光三越与北京华联之间的商业纠纷做简单说明。北京华联与新光三越因对合资公司新光天地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认知上存在分歧,又没有及时得到沟通,导致发生纠纷。国务院台办接到求助电话后,立刻进行了全力协调,促成当事双方坐下来沟通,以理性、平等、务实的立场解决纷争,并达成了和解。该纠纷发生后,民进党当局和亲绿媒体大肆炒作,将其泛政治化,借以抹黑大陆投资环境,挑起台湾民众及工商界对大陆的仇视与对立,为其推动“入联公投”造势。我在这里郑重指出,大陆保护台商投资合法权益的政策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坚定的,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和动摇。这一点,请大家放心,但另一方面,对民进党当局别有用心的煽动、抹黑,我们相信大家能够明辨。

台办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要为台资企业服务,促进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当前,各地台办要把为台资企业服务,帮助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主动关心台资企业,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台资企业的困难,主动帮助解决企业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东部地区的台办,要会同和协调当地有关部门研究出台鼓励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为台资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实实在在的有效的帮助,中西部地区的台办要会同和协调当地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为东部台资企业内移提供良好的条件、周到的服务,杜绝一些地方存在的“重招商引资,轻服务保障”的倾向,使台商宾至如归,落地生根。我也希望,全国台企联、各地台协加强与台资企业和当地台办的联系,及时反映台资企业的困难和要求,为台企的转型升级和进行区域转移提供更多的帮助,更多的服务。总之。希望各方密切配合,做到关心台商更细致一些,服务台商更到位一些,支持台商更有力一些,努力为台资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更优良的环境。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的大趋势下,求和平、促发展、谋合作已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无论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发展中国家,都在紧抓机遇发展自己,提升综合实力。两岸不应对立、对抗,而应交流、合作,实现共同发展,这是两岸同胞的共同期盼。两岸经济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和平发展的两岸关系。2006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郑重提出:“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成为两岸同胞共同为之奋斗的目标。”这一重要主张,展现了我们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诚意,指明了两岸关系发展的方向,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

然而,民进党当局置台湾民众的利益于不顾,执意推行激进“台独”路线,特别是企图通过“宪改”谋求“台湾法理独立”,近期又执意推动“入联公投”,“台独”分裂活动不断升级,正在把两岸关系推向危险的边缘,越来越严重地威胁着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对此,广大台湾同胞要有清醒的认识,并保持高度警觉。如果“台独”分裂活动得不到坚决制止,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危害,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局面就会受到严重危害,广大台商的事业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危害,两岸同胞的利益和福祉就会受到严重危害。

我希望各位会长要从有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两岸经济合作的大局出发,从维护台湾工商界的实际利益出发,团结和带领广大会员和当地台商,对于有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有利于两岸经济合作、有利于岛内安定与社会和谐的,要积极予以支持;“台独”始终是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对于给两岸带来严重危害的“台独”分裂行径,要坚决予以反对。希望大家与我们一道,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努力维护台商的利益和两岸同胞的福祉。(图/文:李桂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