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精神文明委表彰“河北省十大道德模范”
河北日报
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作出决定
表彰“河北省十大道德模范”
本报9月16日讯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今天作出决定,表彰“河北省十大道德模范”。《决定》中说:党的十六大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道德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上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进全省城乡和各行各业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全省人民广泛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授予林秀贞、赵渭忠、常玉珍助人为乐模范,李文英、田永生见义勇为模范,尚金锁、王更庆诚实守信模范,郑久强、刘国敬业奉献模范,徐长霞孝老爱亲模范荣誉称号。
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要求,各级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大力宣传道德模范人物的先进思想和感人事迹,充分发挥道德模范人物的示范作用,推动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在全社会形成,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希望,各地、各行各业要联系实际学习道德模范事迹,践行道德模范精神,把创建和谐机关、诚信企业、文明社区等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推动全省广大城乡、各行各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号召,全省人民要以道德模范为榜样,见贤思齐、择善而从,从每一个人做起,展示河北人的高尚道德风范,用实际行动建设文明河北、和谐河北,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