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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以来 部分省部级贪官名单

生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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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昨日刊文披露了十六大以来查处的部分省部级贪官名单。据了解,2003年至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1122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0431人、地厅级干部763人、省部级干部29人。

邱晓华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杜世成

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本人或伙同情妇收受他人财物达数百万元;生活腐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郑筱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非法收受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玩忽职守。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荆福生

福建省委原常委、原宣传部长,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生活腐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韩桂芝

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非法收受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怀忠

安徽省原副省长,受贿517万余元;对价值人民币48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高严

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涉嫌经济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刘方仁

贵州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折合人民币677万余元。被判无期徒刑,没收赃款,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昭耀

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受贿704万余元。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志华

北京市原副市长,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包养情妇并滥用职权为其承揽工程牟取巨额非法利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王有杰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34万余元,另有折合人民币890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缉拿归案的部分外逃贪官名单

检察机关与公安、边防等部门通力合作,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追捕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2003年至2006年共抓捕潜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583人。

卢万里,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受贿2000余万元、26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潜逃斐济,于2002年4月押解回国。

王德宝,满洲里驻内蒙办事处原副主任,贪污125万余元,潜逃俄罗斯,于2002年4月押解回国。

陈满雄,广东省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原经理,挪用公款4.2亿元,潜逃泰国,于2002年12月押解回国。

黄清洲,广东省国际投资公司香港分公司原副总经理,贪污、挪用公款13亿港币,潜逃泰国,于2003年10月押解回国。

余振东,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贪污、挪用公款4.82亿美元,潜逃美国,于2004年4月押解回国。

杨忠万,上海华发核电经营公司原总经理,贪污公款38万元,潜逃柬埔寨,于2004年5月押解回国。

朱小功,中航器材进出口总公司西欧办事处原经理,贪污公款700余万元,潜逃柬埔寨,于2004年8月押解回国。

袁同顺,辽宁华曦集团医保经贸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挪用公款100万元,潜逃日本,于2007年5月押解回国。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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