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划定199栋优秀近现代建筑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扬)作为重要的历史记忆,北京优秀近现代建筑要得到保护了。市规划委和市文物局已共同组织编制完成《北京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第一批)》,包括西直门火车站等本市75处、199栋优秀近现代建筑收入首批名录,这些优秀建筑原则上不得拆除,而且今后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让。
本月,市规划委会同市文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精神和建设部《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的指导意见》,共同组织编制完成了《北京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第一批)》,正联合上报市政府。从文物本体保护到文物历史环境的保护,从挂牌保护院落到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北京正在建立多层次的有价值建筑保护体系,这是对历史文化资源认识上的重大提升和转变。
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市规划委、市文物局研究确定了北京优秀近现代建筑的认定标准。“优秀近现代建筑首先应该是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也就是尚未列为不可移动文物,同时反映一定时代特征、具有保护价值、承载真实和相对完整历史信息的四合院和其他建筑。”市规划委副总规划师温宗勇介绍,本市优秀近现代建筑最终确定为本市行政辖区内自十九世纪中期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即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至1976年文革结束)建造的,现状遗存较为完整的,能够反映北京近现代城市发展历史,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物(群)和历史遗迹,但不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普查登记单位。按照普查登记、分类筛选、征求专家意见的工作程序,确定本市75处、199栋建筑被收入第一批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这近200栋建筑包括居民楼、医院、商店、办公楼、酒店、学校、交通建筑、工业建筑等,如詹天佑先生于1906年主持修建京张铁路时所建造的平绥西直门火车站、我国“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的原798厂等。
“凡是列入本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的建筑,原则上不得拆除。优秀近现代建筑以保护建筑主体为核心,同时兼顾建筑环境保护。”温宗勇说,“建设工程选址,也应当避开优秀近现代建筑;确因公共利益需要不能避开的,应当对优秀近现代建筑采取迁移异地保护等保护措施。”
不能拆除并不意味着居住在这些建筑中的居民不能改善居住条件。温宗勇告诉记者:“可以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现代化居住条件的改造,但这些改造应保存建筑本体的真实性,特别是要保持外立面的原貌。优秀近现代建筑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均有责任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管理、维护。”RJ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