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托儿”一审判死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 朱峰)8月28日9时,用砖头打死沈阳高速保安的“超托儿”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宋晓伟当庭提出上诉。
绰号“鬼子”的被告人宋晓伟今年30岁,是吉林省东辽县安石镇牛心村人。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4年刑满释放后,他到沈阳找朋友周达林帮助找工作。2005年末,他开始干“引路”的活儿。“引路”的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帮助超高、超载的大货车蒙混过关,上高速。
2006年11月26日晚,宋晓伟与周达林(另案处理)乘坐一辆红色出租车到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乡张士西高速公路收费站,将车停在收费站E01道口,挡住其它车辆通行。21岁的收费站保安员李天阳让出租车司机将车开走,宋晓伟下车与李天阳发生争执并厮打,宋晓伟持砖头朝李天阳右额头击打,造成被害人重度颅脑损伤导致脑机能障碍,经抢救无效于2007年5月17日死亡。被告人宋晓伟于2006年12月1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晓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天阳母亲等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61713元。
宋晓伟当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