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将有“身份证” 在市内乘坐公交车免票
东北新闻网-辽沈晚报
孤儿将有“身份证”
持有《儿童福利证》的孤儿乘坐市内公交车免票。辽宁省的孤儿今后都将拥有这个“身份证”,凭此证他们可以享受各项救助政策。
昨日上午,辽宁省政府、辽宁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孤儿救助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关于加强全省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确保孤儿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意见》就孤儿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克宇表示,目前我省现有孤儿8741人,其中有残疾的约2400人。对孤儿的救助问题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关注。
制定出台《意见》、启动实施“儿童福利建设蓝天计划”、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等4个项目纳入了2007年度省政府重点民生工程。其中,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落户抚顺和朝阳两地。
张克宇说,尽管我省儿童福利事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目前我省儿童福利机构的基础设施还需要更新改造、部分地区的孤儿生活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获得医疗救助的孤儿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
对于《儿童福利证》,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孟庆生说,这是国家民政部提出的要求,辽宁省目前正在研究具体的操作方法,先期试点之后才会在省内推行。
持有该证件的孤儿乘坐市内公交车的,全额免费;乘坐长途客运班车、轮船的,减免乘坐费用的50%。另外,在医疗、住房等方面也有优惠政策。
孟庆生表示,之所以没有将证件叫做《孤儿证》,除了人性化的考虑外,实际上也把证件发放标准稍微放宽一些,除了无父无母的孤儿,那些赡养人无能力抚养的儿童也在发证的范围内。
(辽沈晚报) [责任编辑:韩宇]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