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布今秋学校收费标准农村中小学禁收借读费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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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将有更好的就学环境 本报记者 王宇衡 摄
昆明市各级各类学校2007年秋季开学收费标准正式公布(见附表)。记者昨天从昆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
农村学校禁收借读费
今年,昆明市农村和县镇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一律免收“一费制”杂费。其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一律不能收取借读费。昆明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借读生只是界定在城市小学及初中;对于县级以下的农村学校,是不允许借读的。
同时,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务工人员子女享同等待遇
义务教育阶段的城区中小学,今年秋季开学仍执行“一费制”,即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杂费:小学10-40元,中学20-70元,杂费中还包括信息技术教育上机费,小学3-6年级15元、初中25元;课本费根据学生使用的教科书实际价格收取;作业本费小学5元,初中10元;自行车保管费每学期每辆车10元,初中学生住宿费每学期40元。
其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收费标准与当地居民子女执行同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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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生
可申请免费教科书
本报讯(记者 刘超) 新学年马上就要开始了,记者从昆明市教育局了解到,在免交学杂费的基础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可申请免费教科书,寄宿制贫困生还可申请寄宿生活补助。
据了解,享受此补助政策的贫困学生包括:孤儿、烈士子女;各类残疾学生;持《低保证》、《困难职工子女就学优惠证》的家庭子女;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的贫困学生;昆明市确定的民族中小学贫困学生;父母双亡,或一方有重病的中小学贫困生;因扶贫搬迁、艾滋病等原因而贫困的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贫困农民工子女。
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根据各年级不同而确定,原则上小学生每学年70元、初中生140元。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250元,初中每人每年350元。
记者 刘超(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