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忠的政绩遗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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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记者 李俊杰
“只要你能搞出政绩,就算你能,能上。但关键不是让百姓看到政绩,要让我(领导)看到政绩。”在王怀忠的看来,政绩成了考量官位升迁的一个重要依据。而事实上,他成了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个被处以极刑的省部级以上腐败高官,由此留下的政绩遗祸同样转嫁到了百姓头上。
“泽中蛟龙”栽了
跟亳州历史上的曹操一样,王怀忠是一个善耍权谋的人。
在王怀忠的眼里,他习惯把自己比喻成现代版“曹操”。他还自诩为“泽中蛟龙”,迟早要“终入大海作波涛”。
这句看来似乎有些寓言的话语,最终一语成谶。还未来得及“终入大海”,他已经被“正法”。2004年2月12日,王怀忠被执行死刑。
政绩遗祸
在阜阳,王怀忠“好大”几乎人人皆知。
当地一官员回忆称,那几年,“大”字几乎成了当地媒体使用频率最多的字眼。诸如“构建工业大走廊、营造外贸大都市”,“十大农业舰队,五大农业工程”等都出自于王怀忠治下的阜阳。
在他众多项目中,最大的一笔当属那个投资3亿2千万元的“国际机场”。在工程开工时,阜阳的工人、教师、农民每人都被摊派了数百元的机场建设费。但机场修成后,每年客流量仅600人次,在勉强营运了1年后,飞机场被迫关闭。
孤儿政史
事后看来,王怀忠能走到今天这一步确实不简单。他是个孤儿。
1960年,王怀忠刚满14岁,那一年,因为饥荒,他的父母相继饿死。第二年,王怀忠被政府安排进了当地的孤儿院。
从孤儿院出来后,王怀忠的命运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本报博客地址: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由于其聪明好学,加上人勤奋上进,很得组织其中。从亳县县长、县委书记到阜阳地区行署专员、阜阳市委书记,直到安徽省副省长,仕途坦荡,直到后来的落马。
贪官档案
姓名:王怀忠
出生年月:1946年8月
籍贯:安徽亳县
落马前职务:安徽省副省长
主要犯罪事实:自1994年以来,王怀忠在任阜阳市主要领导和安徽省副省长期间,索取、收受贿赂共计517余万元,且对48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判决结果: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
执行死刑时间:200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