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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今起禁行电动车 违者罚50元!

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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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将开展打击无证经营电动自行车行动

本报讯 记者 韩利报道:今天起,东莞全市“禁电”。东莞公安交警部门也将全面上路查车,对仍旧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的,相关部门将对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同时,工商部门也将开展打击无证经营电动自行车行动。

今天起,东莞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将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行为,对仍旧驾驶未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相关部门将予罚款,而驾驶未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且未能当场提供电动自行车的购车发票及车辆合格证的,将依法扣留车辆。

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而对持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论处,依法对驾驶人罚款100元,并记三分。

查扣的电动自行车,将区分超标和非超标两种情形分别处理。超标电动自行车,当事人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补办相应手续的,交警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后,退还车辆。如果当事人30日内仍未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来源证明、未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未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对车辆依法予以公告,三个月未处理的,对车辆依法拍卖或强制报废。

非机动车范畴的电动自行车,当事人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交警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并收缴罚款后,退还车辆,当事人没有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的,通知当事人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交警部门将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此外,工商部门也将不再核发新的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营业执照,不再受理含电动自行车经营项目企业的任何变更登记,不再通过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年检执照,同时还将组织打击无证经营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将成东莞人的记忆 王俊伟 摄

(敏华/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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