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司机穿拖鞋 厂区保安开罚单 律师认为保安行为违法
猛犸新闻
□记者 陈 亮 实习生 李 炎
今报郑州讯“他们凭什么罚我100元,就凭扣着我的行车证?”昨天,永刚货运公司的司机曹永平拿着那张让他无法平静的罚款收据来到今报。记者看到,在这张红色“郑州统一企业罚款单收据”上写着“在厂区内3人穿拖鞋,违反厂区规定”(如图)。曹永平的货车车号也在罚单收据上出现。
曹永平回忆:8月11日下午6点,他和另外2名司机到位于新郑市的郑州统一企业厂区送货。进厂时,为保安全,执勤保安留下了他的行车证。来到仓库卸货区,曹永平发现车辆有故障,3名司机就穿着拖鞋修起了车。此时,过来2名保安对他们说,厂区禁止穿拖鞋,3名司机已违反了规定,每人罚款50元。
曹永平带车出大门时,被门岗保安拦下。“我当时就急了,我们不是他们的员工,他们的厂规能管住我们?但如果不交他们就不还行车证。”无奈,通过还价,他交了100元,保安也给他开具了罚款收据。拿着这张收据,曹永平拨打了110。民警称,这种纠纷不归警方管。保安们表示,他们已按照厂里规定“处罚”了很多外边的人,并不怕曹先生报警。
对此,国基律师事务所的刘明律师认为,保安不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可以执行罚款的人群,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曹永平可以起诉收取“罚款”的保安和统一企业,要回100元,并索要因此带来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赔偿,“起诉他们,准赢”。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