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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设立政府资助金 九项制度确保贫困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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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新闻网8月9日南昌讯(记者 邓小勇 报道)让贫困家庭孩子也能正常踏进大学的校门。8月9日,江西就健全贫困生就学资助政策体系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9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4项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和2项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一、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制度

今年政府资助金面向江西省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5000元,所需资金由省、县按8:2负担。具体评审由各县教育、财政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和资金预算以及纳入县级贫困家庭学生档案的考生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

据了解,今年5月初,江西省财政厅已下达各地政府资助金预算6257.2万元,预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考生1.56万人。

二、国家奖学金制度

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资助面约占江西在校生总数的0.3%。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的,其招收符合规定申请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

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设计是针对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市负担,资助面约占江西在校生总数的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招收符合规定申请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助学金制度

国家助学金制度设计是针对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根据贫困情况分为三个资助档次,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和1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市负担,资助面约占江西在校生总数的20%。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由高校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或直接打入学生每月的伙食卡。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江西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生、第二学位学生、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国家和省将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六、免费师范生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精神,从今年起,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新招收的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入学前要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要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

目前,江西省教育厅就协议和免费师范生毕业后接收等有关问题正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

七、高校资助制度

在各级政府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同时,江西要求各高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专门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对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组织、酬金标准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八、“绿色通道”制度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江西要求各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继续开通“绿色通道”,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方式予以资助。

九、社会资助制度

江西省积极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另外,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江西省还建立了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制度。

编辑:魏传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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