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私车载客被挡:遇到“车勾勾”了?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关注

8月2日,本报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私车主赵宝刚顺路搭载了两名陌生男子去崇州,结果车子被崇州市交通局以涉嫌非法营运暂扣,赵宝刚怀疑自己被“车勾勾”下套了。8月3日记者来到崇州市交通局了解情况,同日交通局向赵宝刚下达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拟给予其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而自认为没有非法营运的赵宝刚表示今日将前往崇州交通局递交情况说明及相关证人证言。今日起,本报开通热线962111,欢迎读者来电话讨论如何有效、规范地打击非法营运。

车主怀疑

搭顺风车的是“车勾勾”

8月3日上午8时许,记者见到了22岁的赵宝刚。据赵宝刚称,8月2日凌晨6时许,他驾驶私家车到崇州市某医院抓药。7时许,在成温邛高速路入口处,他遇到两名要求搭顺风车的男子,没多想便答应了。一男子坐在副驾位,另一男子坐在后面。其间,赵宝刚看到其中一名男子用手机在发短信。

7时30分左右,赵宝刚驾车抵达崇州市某医院门口。坐在他身后的男子下车后站在车窗旁向赵宝刚递了20元钱。与此同时,副驾位上的男子迅速取下车钥匙。等赵宝刚反应过来时,他已被一群人带到另一辆面包车上。此时,他才发现其中有两三个人穿着制服。随后,执法人员告诉赵宝刚,因涉嫌非法营运,将暂扣他的面包车。赵宝刚拒绝在暂扣凭证上签字,执法人员注明情况后将凭证交给了赵宝刚。据赵宝刚称,当日跟他有相似遭遇的还有三名车主。

做完询问笔录后,工作人员递给他一份《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称认为赵宝刚从事非法营运,将两名乘客从成温邛高速路口拉载至崇州市,拟给予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赵宝刚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有关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崇州市交通局

执法人员蹲点发现私车载客

3日上午11时许,记者找到了崇州市交通局出管办唐主任。唐主任向记者展示了两名乘客的询问笔录。笔录显示:8月2日,他俩搭乘赵宝刚的车从青龙场出发去崇州,来回车费共计120元,抵达目的地时给20元,余下的100元返回成都再给。此外,执行人员的整个执法过程都有摄像为证。

唐主任还强调,查获赵宝刚并非接到“车勾勾”的举报,而是执法人员在辖区医院、超市进行蹲点守候时,正好发现赵宝刚与乘客进行现金交易。唐主任还向记者出示了在赵宝刚车上找到的名片,记者看到这张名叫“赵刚”的名片上标有“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和“四川越野商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两个联系电话中有一个是赵宝刚的手机号码。但是,赵宝刚坚称名片上显示的“赵刚”并不是自己。

在记者的追问下,赵宝刚承认:根据名片,无法排除他有从事非法营运的可能。目前,他正在寻找相关证人,将于今日再次去崇州市交通局说明情况。

律师解析

打击非法营运应更加规范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牛建国律师。牛律师认为,崇州市交通局在《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中认定赵宝刚非法营运的路线是从成温邛高速路口到崇州市,而两个乘客的笔录称是从青龙场到崇州市。两方所说的出发点不同,采信任何一方的说法都值得商榷。另外在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身着便装,违反了去年4月实行的“八禁止”和“八不准”规定。牛律师称,赵宝刚一事即便最终调查结果是他确实非法营运,也应该按照程序进行处理。由此可见,打击非法营运不仅要加强力度,也要更加规范执法程序。

相关链接

交通系统实行“八禁止”“八不准”

去年4月5日,省运管局发出了两项通知:《四川省交通厅运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运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禁止扩大有奖举报范围的紧急通知》。两通知明确提出,禁止有奖举报非法营运;不得随意扣留运输车辆;不得以哄骗、吓诈的方式取证。

随后,在我省交通系统中的路政、运政、海事、稽征、高速执法五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中进行大整顿,并实行“八禁止”和“八不准”规定。“八禁止”为禁止酒后执法;禁止粗暴执法;禁止单人执法;禁止无证执法;禁止越权执法;禁止随意执法;禁止趋利执法;禁止谋私执法。“八不准”则是:执法主体不合法不准处罚;执法人员着便装不准处罚;执法程序不合法不准处罚;执法文书不规范不准处罚;认定事实不准确不准处罚;罚款收据不规范不准处罚;适用法规不正确不准处罚;缴罚收支不分离不准处罚。交通执法人员一旦违反上述规定,可拨打028-85525257,85525315,进行举报。

本报记者 袁勇 实习生 杨阳 李杨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