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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逸飞遗产纷争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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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0日陈逸飞突然去世,其遗孀宋美英与陈逸飞长子陈凛之间随后发生遗产纠纷。

其遗产包括陈逸飞在上海、北京、南京等地留下的9处房产,以及保存在3处的陈逸飞画作:现在英国伦敦marl-bor-oughfinearts画廊待售的85幅油画,宋美英处的143件作品,还有陈凛保存的25幅油画。此外,还包括陈逸飞生前投资的11家公司股权权益,涉足行业有贸易、广告、时装、酒吧等。

●2005年11月上旬宋美英正式就陈逸飞遗产纠纷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称2005年7月,她曾与陈逸飞和前妻的儿子陈凛以及陈逸飞的弟妹共同签署了一份“协议书”,确定了陈逸飞遗产的分配方案,宋美英将得到超过70%的遗产。但到9月底,陈凛突然要求和宋美英以50%对50%分割遗产,对此,宋美英表示“只得诉诸法律”。

●2006年1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陈逸飞遗产纠纷案。法庭原本打算主持双方交换证据并进行质证,但被告陈逸飞长子陈凛及其律师均未到庭。宋美英的律师在法庭上提出,宋美英及幼子陈天因无收入来源,目前经济状况极其拮据,请求法院在结案前动用部分遗产。

与此同时,拥有美国国籍的陈凛也在美国提起诉讼,当地法院将陈逸飞遗产的临时管理权判给了陈凛,并要求宋美英停止在中国的遗产诉讼。双方互相阻止对方的起诉进展。

●2006年12月在双方律师的见证下,宋美英和陈凛就遗产分割、诉讼等达成庭外和解,双方已经向法院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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