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丢失购物车要求每个员工都赔偿(图)
金羊网-羊城晚报
华润万家:主要是为了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
文/图 记者 罗云芳 实习生 王琴
“宝安华润万家商场丢失了55辆购物车,公司让每个员工都要出钱赔偿。”“办公室丢了一批烟,要求每个员工都要赔偿三四百元钱。而且以前每个月都会有三四次的赔偿。”近日,本报连续接到一些华润万家员工的投诉。
丢失55辆购物车 每个员工赔10元
7月上旬,宝安华润万家商场不少员工向记者反映,公司在六月份进行盘点时丢了一批购物车,要求商场里的每个员工包括厂家派的促销员都要赔偿10元。并向员工下达了限期交现金,否则不允许来上班的通知。
一位驻场的厂家促销员对记者说:“商场在盘点时发现丢失了55辆购物车,每辆车的价格为130元,于是就让我们每人交10元钱作为赔偿,我们是刚进公司不久的人,而且我们做的是专柜又不是超市,丢购物车也不关我们的事呀!我第一个月工资还没有拿到,他们就要我们交钱,并且一个柜台一个柜台地来收,并说不交钱就不用来上班了。很多人都交了,最后我没办法只好向朋友借了钱来交。我们这些厂家发工资的促销员也被要求赔偿,实在是很不合理。”
这位促销员表示,商场有1000多员工,大部分都是促销员,真正是华润万家商场的员工很少。据同事们反映,以前商场也有丢东西后让员工赔偿的事情。
记者之后采访了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占小姐,她表示,根据她了解的情况,宝安店确有此事。但店里作出这样的决定也有其缘由,因为该店的设计和建筑结构的原因,购物后出口的通道太多,进出商场的人员又复杂,该店经常有购物车被顾客推走后就不回来的情况,这导致了公司一定的财物损失。该店的管理人员认为,公司员工应该有责任维护公司的利益,购物车被推走,公司员工看到后应该马上制止。公司规定每个人交10元钱也主要是为了强化员工的这种意识,希望商场的每位员工都能重视公司的财物,维护公司的利益。
丢13条中华烟 员工要赔三四百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7月下旬,记者又分别接到两位员工陈小姐和林先生的投诉,称“华润万家福强标超店办公室里丢了13条中华烟,要求每个员工都要赔偿三四百元。”
记者随即联系了林先生,他说:“七月十七、八日左右,办公室里丢了13条中华烟,老板抓不到小偷就让我们员工赔偿,要我们每个员工赔偿378元,必须在7月30日之前交现金,否则就不让上班。我们这里是个小标超,只有二十几个员工,以前每个月都会被要求交钱,因为超市丢东西是经常的,只要店里给人偷了,我们就要交钱赔偿,以前平均每月交100多元。这次要求赔得太多了,我们的工资只有千把块,实在交不起了,有几个人就因此辞职了。我也辞职了,但我还是必须交了这个钱,因为不交公司就会扣着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不发给我。”
林先生表示,公司的财产是有保险的,丢烟后,保险公司也来了,但没那么快赔下来。经理让他交钱时对他说:“你先交吧,等保险公司赔下来后会退给你的。”但他交完钱后又去向经理确认什么时候能拿钱时,经理却又说不一定能赔下来。于是他想来想去,感觉实在负担不起了,就决定辞职了。“1200元的工资也经不起几次这样的赔偿啊!”林先生向记者长叹一口气。
记者7月31日向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占小姐反映此事,她表示,要去了解情况后才能答复。至记者发稿时为止,未收到该公司的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