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有效期”不等于“入境后允许停留时间”
厦门网-厦门晚报
问:我是澳门人,由于在内地办厂,所以长期住在内地,很少回澳门,前几天想出境前往泰国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港澳同胞回乡证》已经过期将近一年多了,请问该怎么办?
答:澳门居民在内地持用《港澳同胞回乡证》过期的,可以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一次性入出境通行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返回澳门,待返回澳门后,再重新申请补发证件。
问:我是一名印尼籍华人,前几天我们全家在北京游玩后,前往香港继续游玩。在从香港返回深圳的时候,由于我们所持的签证是一次入境有效,所以从深圳入境时,我们办了停留期为5天的深圳经济特区旅游签证,然后我们继续飞来厦门旅游,问我们能否停留期内从厦门出境返回印尼?
答:不可。特区旅游签证属于特殊签证。深圳经济特区旅游签证只能在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内旅游观光,不能离开深圳经济特区。现在你已经违反了我国的相关规定,应及时返回深圳,并且到深圳公安局办理相应手续。
问:我是马来西亚人,7月5日从厦门机场入境探亲,我所持的中国签证上面有一栏“入境有效至”后面的日期是2007年10月10日,我是不是可以按照这个日期一直停留到10月10日?
答:不可。中国签证上“入境有效至”是指你这张签证的有效期,即持用该签证应在这个日期前使用,超过这个日期你的签证即失效,必须重新申请新签证。至于能在华停留多长时间,要看签证上“入境后允许停留”这一栏,在该栏注明的天数就是你此次入境后在华的停留期,从你入境的次日起算,包括出境当日。所以你应该看一下本栏注明的天数,以免导致逾期居留。如需延长在华停留期,应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签证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