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牛奶葡萄"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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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张家口电(记者李彦宏)“尝遍宣化葡萄鲜,嫩香似乳滴翠甘”。近日,宣化牛奶葡萄被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正式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00号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正式批准对“宣化牛奶葡萄”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宣化牛奶葡萄”产品保护范围包括宣化区春光乡、河子西乡、侯家庙乡和宣化县顾家营镇、大仓盖镇、东望山乡。生产者可向张家口市宣化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
宣化牛奶葡萄有着悠久的种植历史,因形状酷似奶牛乳头而得名。据记载,牛奶葡萄自唐朝僖宗年间开始引进栽培,到辽金时期开始形成规模。宣化具有独特的地形地貌,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无霜期短、光照时间比较集中、降雨普遍偏低、昼夜温差较大等自然特点,孕育了宣化牛奶葡萄粒大、皮薄、肉厚、味甜的独有品质。目前,宣化牛奶葡萄种植面积近500余公顷,常年葡萄产量1250多万公斤,成为当地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