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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47.5%,交警大队说罚五十邮政代办让缴二百 50元?200元? 罚款“选择题”难倒违法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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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斌

本报开封讯 开封一司机在洛阳新安县驾车违法后,遇到了一道奇怪的“选择题”。代新安县交警大队收缴罚款的新安县邮政函件局告知要缴罚款200元,而记者以司机身份咨询交警大队被告知,直接去缴只需要50元。

据司机张鑫说,7月10日他驾车由国道310线经过洛阳市新安县城西时,被“电子警察”拍到。25日,他在开封接到了新安县交警大队的“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单”,上面注明其当时行车时速为59公里,而该路段限速为40公里,超速47.5%。在告知单的另一面,印有该大队的“温馨提示”,内容称,如果是外地司机,可委托新安县邮政函件局代办有关交通违法的处罚手续。

根据通知单上提供的电话,张鑫联系上了新安县邮政函件局,一工作人员告诉他需缴纳罚款200元,代理费25元。张鑫说,按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罚款金额为50元。记者上网查阅了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对超速50%以下的行为规定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对这种超速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26日,记者与新安县邮政函件局取得联系。记者问超速40%多要缴多少罚款?对方答:“200元。你要是路近,可直接到交警队缴,要是远通过邮局汇,一共225元,25元是邮寄费。”记者问:“河南省有条例规定超速50%以下缴50元啊?”该工作人员说:“交警队让收200元,我们是代收。”

记者又拨通了新安县交警大队的电话,以司机身份询问超速47.5%缴多少罚款,一位工作人员说:你可以到我们这儿来缴,50元。“为啥邮政局让缴200元?”对方说:“中间不让他们收了,但具体现在什么情况不太清楚。”“那我汇200元还是50元?”记者又问,这位工作人员说:“我们这儿处理都是(罚款)5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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