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副总冒险作业造成4人死亡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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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宁波7月26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曾祥生 胡蓓)宁波市象山县某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方军在生产过程中违反管理规定,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的重大伤亡事故。7月25日,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张方军提起公诉。
2006年4月6日下午,宁波市象山县某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后经查实,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的张方军负有主要责任。张方军知道二氯硝基苯与氧化剂反应有燃烧的现象,遇到明火,能引起爆炸,释放出的气体有毒害。但在2006年3月,张方军负责指挥拆除该公司的化工设备时, 既未组织制定化工设备安全拆除方案,拆卸时也未对管道彻底置换清理以及对易燃易爆介质的分析检测,甚至在未制定现场防火制度的情况下,指挥职工在危险状态中使用明火冒险作业,最终酿成惨祸。而等待张方军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