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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孝女加分”应该质疑吗?

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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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高考前,她割肾以救身患尿毒症的父亲。受这份孝心的感动,四川省录取领导小组决定以“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的名义,给予广安市邻水县石永中学高2007届2班艺术类考生曹于亚政策性加20分。这样,加分后的曹于亚就达到了第一志愿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的专业调档线,学校已欣然同意录取曹于亚为该校2007级新生。

(7月22日《重庆晚报》)

无法复制的“孤例”无损教育公平

陈孜睿

原本成绩优秀,因为照顾父亲而缺课,最终导致了高考成绩的不理想。换言之,她的孝德闪光的背后是个体权益的让渡,更是“不可抗”因素所促成的结果。如果因此而失学,在家境异常贫困的状况下,她很有可能由此永远失去了接受高等教育乃至未来发展的机会。这又公平吗?如此,有关部门的加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一考定终身”应试教育体制主动给予特殊个例的一种关怀和补偿。从这个角度看,“孝女加分”就不是破坏公平,而是弥补体制弊端、维护更深层面的公平。而作为孤例,这样的灵活加分,实际上恰恰给予我们一个反思体制缺陷的机会。

天底下从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从现实的社会背景来看,即便是我们认为是公平的加分制度规定,也未必就能在运作中全部确保公平,徇私舞弊、钻政策空子的行为屡见不鲜。那么,我们又何必一定要在一个孝女得到区区20分加分的事情上抡起所谓“公平”的棒子呢?

“举孝廉”没错,“非制度”不行

雷辉

曹于亚因孝道而获加分,并非基于制度化的必然选择,相反却是基于非制度化的偶然事件,看上去更像是一次仰仗有关领导心情的撞大运———曹于亚的孝行传播出去了,并恰恰感动了有关领导,而那些同样很孝顺却不为领导所知的考生呢?为领导所知却不能感动领导的考生呢?究竟什么样的孝行才能感动领导?“举孝廉”的随意性和偶然性,消解了其正面的激励意义,很大程度上损害了高考的公平性,让部分学生及其家长感到十分郁闷。

人们所赖以生存的制度环境缺少确定性,在遭遇某种需要解决的问题或情况的时候,就可能在明确而稳定的制度安排之外,依靠一次次的具体博弈———当高考加分遭遇这种“非制度性”生存困境时,高考公平就会大打折扣。那些博弈能力很强的权贵子弟们,会不会也被以“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的名义大大的加分呢?“孝不孝”,“有多孝”,并无制度可循,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我的地盘我作主,领导说孝就是孝!

根据民族心理和文化传统,“举孝廉”是没错的,然而“非制度”却万万不可。

“凭分录取”之外还有办法

廖德凯

在充斥着虚伪与个人利益追求、亲情淡漠的今天,曹于亚以一个柔弱的身躯,作出了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异常坚强的决定!这种决定中所透出的亲情,足以让人们毫无保留地献出赞美,毕竟,能够真正感动我们的真情太少了,而人,却总是有感情需要的。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舆论是非常愿意出现一种特例的。但是,如果从单纯的考分来说,直接加分,却伤害到了规则的灵魂,以“加分”这一非规则行为的结果,进入了“凭分录取”这一规则程序之中,正是部分人对加分录取持质疑态度的原因。

还有一个选择,可以在不突破规则的情况下,实现道德嘉许。国内外高校都有特别录取的例子,这也是高校的特性所在,不拘一格,也是高校所应当秉承的特质。那么,如曹于亚一事,完全可以由教育行政部门发出特别嘉许令,高校可凭此而特别录取。

这种方式体现了道德嘉许的特别之处,也不必以反规则的加分参与“凭分录取”。这本身就是教育行政部门和有责任感的高校的一项常规规则(虽然特别),也是曹于亚们因道德品质之卓然而自然拥有的自救权利。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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