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宽仁被爆前科累累
海峡都市报
![]() |
台北地检署称侯宽仁的侦讯笔录无误
N海潮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侯宽仁担任检察官已近18年。在侦办马英九特别费案中,被质疑笔录记录不实。其实侯宽仁的这种做法早为人知,比如早年侦办周人蔘电玩案与太极门案时,台湾“监察院”曾严厉指责侯宽仁侦办太极门案过程有九大严重疏失。
周人蔘电玩案中被起诉的部分台北少年警察队警官,当初在出庭时曾抗议他们的笔录被侯宽仁张冠李戴、颠倒证词,以及侦讯录像带下落不明,而直接影响到他们官司的判决。
曾假造证词“不是”变“是”
周人蔘案发生至今已十余年,台记者循线找到目前都已离开警界的两名涉案少年队警官,具名还原当年接受侯宽仁侦讯的情景。
案发前在少年队担任小队长的郑同国表示,当年侯宽仁在侦讯时问他的第一个问题是:“李同贤(另一涉案嫌犯)是否曾转交贿款给你?”郑同国答“没有”,此时,侯宽仁突然转身交代书记官“把录音机打开”,郑同国趁此空当瞄了一眼桌上的笔录纸,发现笔录上竟然把他的回答写成“是”。郑同国立刻起身抗议登载不实,侯宽仁才交代书记官改写成“不是”。
一字之差,左右了整场官司的命运,郑同国最后虽被判无罪还了清白,但仍因遭起诉而被迫离开警职,至今仍让他感到不平与冤屈。
胁迫录像带突然消失了
担任少年队总务的黄水田的遭遇更离谱。黄水田说,他第一次侦讯时坚决否认收贿,被侯宽仁收押。后来借提二次侦讯时,“调查局”干员威胁他“你不说就要对你家人不利,要让他们流落街头”。当时黄水田的父亲卧病在床,加上被胁迫的恐惧,黄水田为了争取交保,硬着头皮承认了。后来在法院开庭时,黄水田要求公布当时侦讯录像带,以证明受胁迫非法取供。但离奇的是,被列为重要证物的录像带竟然找不到了,官司缠讼十余年,至今还在“高院”更审,那卷关键录像带却始终石沉大海,被免职的黄水田拿不到退休金,只能靠替人看店维生。
借贷说成投资企图陷人有罪
承审过周人蔘案的一位“高院”法官指出,当年侯宽仁在侦办周案时的北检检察官张振兴就认为侯有“故意让人犯罪”之嫌。
张振兴因借贷200万元给周,按月收取6万元利息,结果被指为投资电玩,依赌博罪起诉,但二审以证据不足判决无罪。
在警界原被誉为“明日之星”的前嘉义市警局局长程文典,也因周案黯然下台。侯宽仁一方面认定他当年与周交情深厚,一方面又根据已故刑警聂绪雄太太蔡丽的证词,指程文典曾在她的家中收过周人蔘的钱。
承审法官不信,不客气地在判决中反驳说,“前程似锦,岂能为区区20万元,不但不知掩人耳目,反在证人如炬眼光下收钱,是利令智昏?殊难令人置信。”
另外,侯宽仁五年前侦办云林县土库镇废土堆置场案,辩护律师刘炯意也指侯宽仁侦讯被告张隆生时,笔录与录音内容严重不符,法院最后撤销该讯问的证据。
由于目前废土堆置场案正在云林地院开庭审理中,审判长侯廷昌及该案被告,对侯宽仁是否做假笔录均表示不便评论。
7年前就有办案九大缺失
台湾“最高法院”日前驳回检察官的上诉,判决太极门案无定谳,“监察院”在2001年间对太极门的陈情所作的调查报告,曾严厉指责侯宽仁侦办太极门案过程严重疏失。
“监察院”当时联席会议中做成的决议,认为侯宽仁有办案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调查未尽属实、搜索理由牵强、未查明确系犯罪所得即冻结被告资产、未依科学证据办案即认定被告畜养“小鬼”骇人听闻、通知行政机关解散道馆侵害行政权、讯问被告未依法通知辩护人到场、未在侦查庭开庭,及提讯被告态度恶劣等九大缺失。
□相关新闻
侯宽仁:文字遭删马律师:勘验即明
&nbs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