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限房圈重点建设区域 包括定福庄、南苑、石景山等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荆浩)《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昨天出台。其中明确,“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新建住房将达1.23亿m2,其中规划安排经济适用住房1500万m2(含廉租住房150万m2),“两限”房1500万m2,共计3000万m2,占住房总量的24.4%。
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布局重点是定福庄、南苑、丰台、石景山等区域。
供需现状
仍需建2500万m2经适房两限房
据了解,截至2007年2月底,全市批准集中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52个,总规模约2600多万m2,累计开工2197万m2,销售面积约2000万m2,解决了约19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全市累计约2.6万户家庭享受了廉租房解困政策,财政累计投入资金约2.9亿元。
据初步统计,截至2005年底,本市应享受保障住房的家庭约45.7万户,占城镇户籍户比例约为13.7%。所需建筑面积约为2500万m2。
建设规划
未来三年拟建1200万m2两限房
“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新建住房将达1.23亿m2,其中规划安排经济适用住房1500万m2(含廉租住房150万m2),“两限”房1500万m2,共计3000万m2,占住房总量的24.4%。重点在中心城中心地区以外区域,在城市东部、南部区域安排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
其中,2008—2010年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规划总建设规模约为1800万m2。其中经济适用住房480万m2,廉租住房120万m2,“两限”房1200万m2。
建房应强化轨道交通引导作用
市规委对“十一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的建设提出了四个原则。
一是符合城市空间结构调整方向的原则。重点在中心城中心地区以外区域,在城市东部、南部区域安排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以引导人口合理分布。
二是强化轨道交通引导作用的原则。重点在轨道交通沿线用地和站点周边用地集中安排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以有效解决居住出行,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三是综合考虑就业与居住的均衡发展需求的原则。根据区县功能定位,结合产业布局和人口就业结构,综合考虑就业与居住的均衡发展需求。
四是采用“集中”和“配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的原则。以集中建设和开发配建作为主要手段,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模式进行空间布局,促进社会公平和融合。
规划布局
定福庄、南苑、丰台、石景山是重点
规划通过集中建设和配套建设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本市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建设3000万m2的规划目标。其中集中建设安排2000万m2;配套建设1000万m2,共计3000万m2。
其中,中心城集中建设用地布局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布局主要选择中心城中心地区以外区域,主要集中在城市东部、南部的边缘集团,重点是定福庄、南苑、丰台、石景山等区域。
建设标准
地铁周边经适房两限房可减车位
规划中提出,对于轨道交通周边安排的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从交通需求引导、建设成本等方面考虑,可以适当减少停车配套指标。积极引导以公共交通方式为主的出行方式,进而促进中心城交通出行结构的合理化。
为维护被保障群体的根本利益,将合理设置和优先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供便捷的居住生活服务。同时,提供适宜的采光、日照、通风条件,严格执行噪声防治标准,提供人性化的公共空间和绿地,形成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健康安全的人居环境。
保障措施
七措施保障4000万m2住房供应
规划中明确,本市将通过划定控制区、地铁综合开发、开发配建、各区县安排四种主要措施和清理回收、提高强度、实施代建等三种辅助措施以及办法,确保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资源约4000万m2。
类别建设住房规模
划定控制区2000万m2
地铁综合开发约200万m2
开发配建约1200万m2
区县安排约400万m2
提高强度约100万m2
实施代建对100万m2
清理回收可获取部分住房
轨道交通站周边优先建房
根据《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将现状和“十一五”期间建设的轨道交通车站周边半径500-1000米的范围内划定为政府土地储备控制区域。
其中的各类用地采取以政府主导的方式完成土地整理储备工作后,由政府统一调配使用,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
在控制区域内的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可考虑按照一定比例配建普通商品住房。在控制区域内改变现状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居住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以上原则进行控制。各区、县政府在控制区内安排的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应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的建设体系。
政府土地储备控制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的实施主体、类型,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明确各项规划指标和具体要求。
三环外将配套建经适房两限房
从2007年5月1日起,位于三环路以外且不在政府土地储备控制区域内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尚未取得规划意见书和仅取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规划意见书时,应按规定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三环路以内且不在政府土地储备控制区域内的将非居住项目调整为居住的项目,视情况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项目可建设一定比例的普通商品房。
今年布局
保障性住房两限房今年确定32块用地
规划提出,根据市国土局及各区县用地供应及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需求情况,2007年,本市初步确定32个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项目用地布局。
概念辨析
“两限”商品住房并非保障性住房
规划中特别明确了“两限”商品住房不属于保障性住房而是商品房的概念。
据介绍,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按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而我们所说的“两限房”则是指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是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