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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有“填空”式起诉书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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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吕佳瑜)昌平法院昨日消息,即日起,到昌平法院小汤山法庭起诉追缴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只要按照格式填写好自己的姓名、拖欠工资方的名称、拖欠数额及施工地点等信息,这张“填空”式文件就可作为起诉书立案。

由于小汤山地区施工单位众多,经常发生工资纠纷问题。昌平法院小汤山法庭今年上半年共接待农民工因工资问题进行咨询50余起,进入诉讼程序立案18件。

2005年,小汤山法庭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推出了“填空”式起诉书,将起诉书格式发放给当事人方便诉讼。但在处理农民工工资案件中,法官发现由于受到客观情况的限制,很多农民工在领到“填空”式起诉书后,仍然需要找专人就事实和理由部分进行代写,达不到方便诉讼的目的。针对这一情况,小汤山法庭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进,推出了专门用于农民工追索拖欠工资的“填空”式起诉书。

与原先的“填空”式起诉书相比,这种起诉书在事实与理由部分进一步简化,制成统一的语言格式。使用这种起诉书的农民工只要将自己的姓名、被告的名称、施工地点和拖欠数额填写到相应的空格内,经过立案人员的审查,没有书面错误就可以立案。同时在立案窗口张贴农民工案件协助告知书,告知农民工诉讼的程序和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

昌平法院透露,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和改进,以便在昌平法院推广。

“填空”式起诉书

农民工只要将自己的姓名、拖欠工资方的名称、施工地点和拖欠数额填写到相应空格内,经立案人员审查,无书面错误就可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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