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人为何不判刑
信息时报
读者关先生:我有一亲戚在东莞,去年12月出了交通事故被车撞死亡,交警定性为双方各有责任。事后,肇事的司机赔偿后就一点事没有,死者的家属强烈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要求法院判刑,但一直没有得到支持。请问,撞死人难道都不应该坐牢吗?
答:并不是说车辆撞死人司机就一定要坐牢,还要看责任的程度。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有司法解释对此作出详细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从你说的情况,因为司机并没有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因此够不上承担刑事责任。当然,这不影响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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