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大便不如上法院
猛犸新闻
战火中,两个“阵营”的代表暂时走到了一起。本报连续关注的文馨花园小区业主和饭店之争,终于迎来了短暂“和谈”。从2002年开始,楼上业主和楼下饭店就开始不断的“战争”,业主们练就了往楼下扔东西的好“枪法”,还在自家地板上钻洞灌水。战火一直此消彼长,双方大有血战到底的架势。今年5月底该小区还挂出要“扔大便”对付楼下饭店的条幅。
6月30日下午,在今报调解团的斡旋下,业主代表、饭店负责人、环保、工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律师,在东方今报社4楼会议室召开“六方会谈”。鉴于矛盾的不可调和,律师建议业主“理性一些”,更不妨“痛快一些”,到法院起诉饭店。
●矛盾双方
◎业主:你死我活
业主代表王先生:我们也不是要故意为难饭店,忍了这么多年,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当初买房就是希望有个适合居住的环境,可现在和当初住进来时一样吗?楼下地面被挖得不成样子,下雨满是水坑,老鼠肆虐,烟囱上是厚厚黑黑的油烟。据我们了解,这些饭店的消防和环保手续到现在都没有办好,它们每年在工商局的年审通过了吗?
业主代表程先生:我想问问在场的各位,如果家里的地板总是40摄氏度的高温烫脚底板,如果每天吸到肺里的都是油烟,听到的都是噪音,你们会咋样?
改正不能解决问题,只有不开饭店才能解决,开什么都行,就是不能开饭店。
业主代表王女士:我住小区24号楼4单元,我家楼下现在没饭店,但2006年之前是有的,后来搬走了。我从2003年开始维权,走了无数弯路,还曾和饭店的人打过架,那时候其他的业主都很支持我,出于道义,今天我有必要站出来。我的感受可以总结成一句话:没有饭店以后,我们一家才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饭店:你说我改
灵宝羊肉汤馆负责人王金娟:我们也有我们的苦衷。这个饭店是2002年接手的,我每年都在饭店投入好多钱,还是希望协商解决矛盾。王先生说非让我们关门不可,可即使是杀人犯也要有个定性,是判死刑、死缓还是无期,希望相关部门给做个评估。如果在油烟污染等方面我们确实不达标,没有照整改的要求做,必须得关门,那我们关了也行。
鸽子香菜馆负责人黄玉娥:刚接手这个饭店的时候我曾经挨家挨户敲楼上居民家的门,对影响他们表示抱歉,告诉他们如果有不满意的地方赶紧告诉我,我会改,当时大家都说没事,可没想到现在会闹成这个样子。夏天是饭店的旺季,现在夜市不让开,我们就不开,不满意我们可以改,但让关门,我接受不了。
●相关三方的无奈
◎工商:判饭店“死刑”,没依据啊
金水工商分局柳林工商所张俊峰副所长:按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文馨花园小区这几家饭店刚开店时取得了卫生许可证,因此我们予以登记。这是2005年11月1日之前的事儿,当时《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还没实施。
后来工商部门接到业主的投诉之后,立即派工作人员实地调查,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包括聘请专业律师前往业主家中沟通,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办法,还向居民提供了书面答复:饭店拥有合法营业执照,请相关部门督促办理环保手续。
但业主提出的请工商部门吊销饭店营业执照、勒令关门歇业的要求,目前无法可依。
◎环保:俺没权力“硬起手腕”
金水区环保局环保科郭阿生副科长:6月29日下午,我们再次对3家饭店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它们均没有环保审批手续。3家饭店均是在2005年之前开的,根据相关规定金水区环保局没有对3家饭店办理审批手续。
环保局已对3家饭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迟迟无果。我们没强制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
◎执法:处罚要有依据
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十四中队陈德敏副队长:我们负责对夜市露天烧烤、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及噪声污染等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一旦业主投诉,我们就要根据规定查处,但是这里面有一个检测标准的问题,像油烟污染、噪声污染,要看达到了什么程度,有没有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这些得有相关部门的检测结果作为依据,我们才能相应执法。
◎职能部门是不是踢皮球?
职能部门的解答,显然无法让业主满意。业主王先生说,院里一位老人委托他一定要问问这样一句话:没有环保和消防手续,这些饭店是否通过工商部门年审?
张俊峰副所长的回答是:通过年审,但是责令饭店限期补办环保等相关手续。
王先生追问:限期多长时间?如果饭店一直不补办怎么办?
张俊峰苦笑着,看看身旁的律师说:这个问题,先前曾有过工商部门败诉的案例。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既然没有规定,工商部门就无法直接吊销饭店营业执照,除非法院判决下来,工商部门撤销饭店营业执照。
业主们不约而同有了牢骚,感觉有关部门涉嫌“踢皮球”。
●律师建议
◎告吧,一告一个准儿
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樊东辉律师:业主前前后后花费这么长时间,找了这么多主管部门,为什么到现在还是没能解决问题?具体说,这牵涉到一个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问题。
工商部门目前只能责令饭店补办相关手续,但无权直接吊销饭店的营业执照;环保部门经过检查,责令饭店进行油烟及噪音设备整改,但是无权实行强制措施;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查处饭店夜市占道经营行为,对于油烟及噪音污染,需要相关部门提供一个准确的检测结果才能进行相应处罚。因此,这并不只是各行政主管部门相互推诿的问题。
咋维权?很简单,走民事诉讼渠道,直接到法院打官司。
饭店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侵害了业主的正当权益,业主可以直接到辖区法院起诉,要求饭店立即停止侵害,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样的官司,业主肯定一告一个准儿。业主们和饭店对抗5年了,如果从一开始协商不成就到法院起诉,或许早就过上安稳日子了。
■现场速写
该来的都来了,可事儿还没解决合计合计去法院说吧
文馨小区的业主代表姗姗来迟……
“我不想再说什么了……”首先发言的业主代表,表情痛苦。
这是调解会最初的镜头。
……
樊律师做总结发言时说:告吧!告饭店侵权!
行政手段存在不可逾越的盲区,快刀斩乱麻式地取缔,怕是不现实,程序上也不合法。咋办?
告吧!去法院,一告一个准儿。
你也甭嫌维权成本高,也只有这个办法,来得最痛快、最有效。
这是临近会议结束最具实效的一番“调解”。
……
当工商、环保、执法部门的负责同志及律师离场后。
业主和饭店的代表并没急着起身,他们凑成了一堆儿,大姐长大哥短地寒暄,那样子,“亲”得像一家人。
此刻,丝毫看不出这是已然“斗争”了5年的两个阵营。
……
没得说,第三个镜头肯定是面和心不和。
但不管怎样,暂时的谅解和宽容,取代了历史上的沙包、石子、口水和拳头。
不难想象,“斗争”还将持续,痛苦还将继续。
只是希望,胜负见分晓之前,这里的黎明会静悄悄。
诉诸法律,似乎是唯一的出路了。但比起良心谴责的软弱、行政手段的迷茫、暴力冲突的无序,法律却显得更坚定、更明确、也更和谐。
既然调解不了,那就———
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