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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2·20”枪案终审 警匪勾结杀人 三主犯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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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消息 6月20日,公安部督办的2001年福州“2·20”枪案,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

28日下午5时许,该案受害人陈信滔收到了来自福建省高院的长达45页、共计3万多字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备受全国关注的福州“2·20”枪杀大案在案发6年之后,终于有了明确结论。福建省高院终审以犯故意杀人罪、犯抢劫罪、犯偷税罪、犯诬告陷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徐承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两名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且系共同犯罪判决如下:郑军(福州市晋安分局岳峰刑警中队原中队长)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雄(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2月,福州人陈信滔与徐承平因合作福州安祥旧车交易市场发生经济纠纷,陈信滔之兄陈信华找来卞礼忠出面干涉,徐承平欲私下与卞礼忠协调,被卞拒绝。

之后,徐承平通过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现在逃美国,公安部通缉要犯)给刘雄打电话,让刘设法击毙卞礼忠。

同年2月20日,徐承平同郑军、刘雄等人将卞礼忠诱骗到安祥旧车交易市场办公室内,隔着玻璃向卞礼忠发射子弹150余发,致使卞礼忠身中数十弹身亡。郑军还曾向卞的眉心和脸部补枪,伪造了卞持枪抢劫被警方击毙的现场。

在卞被击毙当晚,徐承平以公安机关办案的名义,指使林某(另案处理)等人,抢走了陈信滔停放在安祥车场内的26辆汽车以及过户资料。这些车辆中的大部分后来被徐变卖。经估价,被抢的26辆车价值人民币324万余元。

卞礼忠被枪杀后,徐承平指使林某、刘某、徐某和庄某等人(另案处理),向晋安法院、晋安公安分局作伪证,虚假陈述陈信滔、陈信华、卞礼忠曾向徐承平敲诈勒索,致使陈信滔、陈信华被错判3年有期徒刑。

法院还查明,徐承平在经营安祥公司期间,授意公司财务部经理及财务人员,偷逃增值税23.7万余元。Z 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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