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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民去社区看病更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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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消息]社区医院常用药明起按药品零售限价80%收费

本报讯 昨天上午,苏州各区卫生局与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签订了《居民常用药品政府补贴协议》,从7月1日起,苏州市居民到社区看病配药会更便宜。因为从这天开始,苏州市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工业园区将对接受社区卫生服务的居民实行常用药政府补贴,9月1日起,吴中区、相城区和高新区也将加入这一行列。

根据补贴办法,社区常用药品目录上的512种(通用名)西药和369种中成药将通过政府补贴、社区让利的方式,按苏州市药品零售限价的80%收费。以同规格的常用降压药施慧达为例,在医院配要31.3元,到社区则只要25元。

据了解,为降低社区常用药品零售价格,切实减轻居民负担,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日前苏州市专门制定了《苏州市区居民常用药品政府补贴暂行办法》。实行该办法后,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门诊医疗服务时,所用的常用药品按照政府补贴价结付。补贴价由市物价局按苏州市药品零售限价的80%核定,其中,政府补贴部分至少达到苏州市药品零售限价的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则主动让利,也就是说,一种原来售价10元的药品,政府补贴价为8元,居民获得2元的优惠,其中政府至少补贴1元,其余为社区让利。记者在苏州市卫生局了解到,根据各辖区户籍人口数和补贴标准初步估算,该市政府用于实施常用药品补贴价的费用一年要达到4600万左右。

目前,实施常用药品政府补贴价的范围包括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保留医院或卫生院名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缓实施。凡参加市区社会医疗保险的居民都是补贴对象,涉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薛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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