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扔垃圾罚款提高了
石狮日报
7月1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等流程进行了全面规范,处罚措施十分具体明确。分析人士认为,《办法》的正式实施将对石狮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治理、强化市民环境卫生意识、改善城市居住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规强化市民环卫意识
与此前相关条例相比,新规更加注重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对城市居民乱倒、乱扔垃圾的行为,此前规定的最高处罚标准为50元,而新规将这一标准提高到了200元以下。对单位乱倒垃圾者,最高处罚标准也由此前的3万元提高到了5万元。市环卫处有关负责人认为,处罚标准的提高将对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同时执法的可操作性也更强了。
新规再一次明确了生活垃圾“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向当地政府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对拒不缴纳垃圾处理费者,提出惩戒性规定:凡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而我市4月份实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仅规定逾期缴费者须缴交每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新规实施后,拒缴缓缴垃圾处理费者的违法成本将大幅度提高。
落实新规尚存不少难题
虽然新规对乱倒垃圾等不良卫生习惯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了,但市环卫处的负责人认为,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处罚规定也有不少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监控难。乱倒垃圾的情况多在晚上发生。二是处罚难。尤其是个别村居环卫队,一旦暂扣他们的运输工具,就会有人打电话说情。
针对落实新规存在的这些难题,市环卫处正在研究具体的落实对策,力争将新规落实到位,使石狮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有比较明显的改善。(记者吴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