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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要走,得提前一个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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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6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通讯员 童开通)物业突然走了,不打声招呼,小区没人管;老物业不走,和新物业僵持不下,小区乱糟糟……这些情况将有望不再出现。

昨日,市建设局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处副处长邱永聪透露,福建省建设厅召集九地市建设管理部门,正在抓紧制定住宅区物业管理的移交办法,已经讨论了一个多月。

邱永聪透露,办法初稿中规定,老物业要走,必须提前一个月跟业委会打招呼,好让小区做好选新物业的准备,避免出现小区管理出现真空的情况;新老物业怎么交接,也将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办法维护不是某一方的利益,而是协调各方利益。

邱说,该办法最终将以省厅文件的形式出现,从制定到出台的速度更快。据了解,相关部门还将奖励优秀的物业管理企业,建立企业不良档案,采用末位淘汰办法,淘汰不规范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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