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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骨折该谁负责

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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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将孩子接走后,在幼儿园的游戏区里玩耍,不想被别的小朋友从滑梯上推了下来

孩子骨折该谁负责

■本报记者化冰

一对父母去接孩子,亲眼看孩子在幼儿园玩的滑梯上玩耍,突然被其他小朋友推搡从滑梯上摔下造成骨折,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最近这对父母已经着手向法院提起相关的民事诉讼。

孩子被推摔下滑梯

今年1月16日下午5时许,我市一家幼儿园的孩子陈某,由其父母接出班级,准备回家。但是,每次回家前,孩子都在幼儿园里的游戏区玩一会儿,所以陈某就在父母的注视下,到游戏区的滑梯处玩耍。当时还有其他孩子,同样在回家前,也在这里多玩一会儿。突然有个孩子焦某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就推了陈某一下,陈某站立不稳,突然从滑梯上摔了下来,致使陈某左膝盖骨粉碎性骨折。这可吓坏了孩子的父母,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孩子虽然已经可以下床了,但是完全康复还需要进一步手术。孩子的父母已经花去医疗费用近2万元,整个春节一家人没有一天是高兴的。

这不仅是因为孩子的伤情,而更主要的是,陈某的父母与幼儿园以及焦某的父母多次协商,希望他们能够为孩子支付医疗费用,但是遭到幼儿园和焦某父母的拒绝。幼儿园方面认为,幼儿园本身没有责任,孩子已经由其父母接走了,在他们的监督下,孩子被其他孩子推搡摔下,造成了骨折,他们有什么责任呢?而焦某父母则认为,受伤是在幼儿园里发生的,理应由幼儿园方面负责,那么小的孩子又不是故意的,他们应该没有什么责任。陈某的父母感到不理解,孩子明明是在幼儿园的滑梯上,被一个小朋友推搡后摔倒致伤,却为什么没有人承担任何责任呢?

律师认为幼儿园无责

为了弄明白到底应该由谁承担责任,陈某的父母来到辽宁事达律师事务所咨询,王伟律师为他们做了有关法律方面的解答。王伟律师认为,在类似事故中,尤其是此次事故中争论的焦点是:幼儿园是不是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不是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幼儿园生活的幼儿发生事故,究竟应该如何划分民事责任?

王律师说,发生此类事故后,大多数家长都有一种想法就是,孩子送到了幼儿园,幼儿园就是孩子的监护人,就应当承担保护孩子的责任,就一味的缠着幼儿园不放;而幼儿园则大多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准则,一味退让,最后赔钱息事宁人。王伟律师认为,在法律逐步健全的今天,单纯呼吁理解于事无补,还需依法律办事才行。

在本次事故中,孩子是在家长接走后发生事故的。幼儿园的滑梯不存在安全隐患,幼儿园和老师不存在不履行或错误履行职责的过错。孩子受伤的直接原因,是孩子焦某推搡所致,因此,他认为,幼儿园不应承担责任,此责任应该由焦某的监护人,即其父母承担。王律师还认为,保护孩子在幼儿园的人身安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幼儿园和幼儿法定监护人的心愿是完全一致的。由于种种原因发生了事故,如果过错在幼儿园,幼儿园不仅要承担适当赔偿责任,还要视情节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直至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过错不在幼儿园,也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对于幼儿园也是不公平的。

家长决定再次协商

陈某的父母听完王伟律师的耐心解答后,放弃了他们以前的一些想法,决定再次与焦某的父母交涉一次,如果不能成功的话,就只好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崔某的父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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