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邀请函骗来23人签证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李晓明通讯员顾建国报道以旅游为名弄虚作假,骗取出境证件,组织23人偷越国境的杨维清、李春利,日前被黄浦区法院以骗取出境证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现年56岁的杨维清系辽宁省丹东市人,2005年3月,她以挂靠承包形式成立了上海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申鑫大厦营业部,该营业部的经营资本由杨个人投入,独立自主经营,主要收益归杨个人所有。2006年7、8月间,杨维清为非法牟利,指使其下属李春利和徐某(另行处理),自制了俄罗斯联邦“杰特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国家协作中心”的邀请函版本。
填入相应的内容并打印后,杨维清在“邀请函”上加盖私刻的“杰特公司”、“亚太中心”的公章,再由李春利模仿俄方人员在邀请函上签名,伪造成俄方邀请函。两被告人明知这些出境人员均系温州地区农民,仍在填写签证申请表时虚构了他们的身份,为23人骗取了赴俄罗斯联邦的签证,造成其中3人在机场偷渡出境时被当场抓获,另17人偷渡出境后无入境记录的严重后果。
对辩护人提出的李春利的行为属职务行为的辩解,法院认为,申鑫营业部是一个挂靠承包单位,其出资和利益归属均为杨维清个人,该营业部的行为应视为是杨的个人行为,两被告人的共同犯罪是自然人之间的共同犯罪,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