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裤子”案羞辱美国法律
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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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败诉
哥伦比亚特区高等法院法官朱迪思·巴特诺夫25日作出裁决,被告干洗店店主并未违反华盛顿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巴特诺夫判决,被告方的诉讼费由原告承担。根据被告辩护律师提供数据,诉讼费总计为1000美元。法院稍后还将审议,被告聘请律师所花数万美元律师费是否也由原告支付。
身为法官兼律师的皮尔森提出,洗衣店弄丢自己一条裤子,而且还打出不实广告语欺诈顾客,因此索赔5400万美元。所谓欺诈是指,郑家干洗店窗上贴着广告语“包您满意”、“当日可取”,但皮尔森称自己既不满意、也没当天取裤,所以要告对方欺诈误导。
巴特诺夫说,皮尔森不能证明干洗店最后送还的裤子不是他送去干洗的那条。另外,他还在裁决书中写道,讲道理的顾客不会把“包您满意”理解为商家必须满足顾客的无理要求,也不应理解为商家无条件答应有争议的要求。
天价诉讼
韩国人郑金南一家三口原在华盛顿市开了一家社区干洗店。2005年5月,他们收到哥伦比亚特区法官罗伊·皮尔森送来的一套栗色夹蓝纹套装。两天后皮尔森来到店里取衣服时,说套装的裤子不见了,为此要求郑家按套装购买价支付1000多美元赔偿金。郑家一星期后称找到这条裤子,他们想把裤子还给皮尔森,以免付赔偿金。但皮尔森不承认那条炭灰色裤子是他的,进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郑家辩护律师克里斯·曼宁说,郑家曾3次向皮尔森提出庭外和解,承诺赔偿金额从3000美元增至1.2万美元,但皮氏并不满足,不断提高要求,比如要郑家付钱为他租一部轿车,保证他可以开车到另一社区去洗衣,之后竟将价码升到几千万美元。
皮尔森起先按华盛顿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索赔6500万美元,同时按习惯法索赔200万美元,今年5月将总索赔额降至5400万美元。
影响恶劣
郑家干洗店虽然打赢官司,却损失惨重。郑家人说,他们不仅因此案受到巨大物质损失,还因此遭到众人耻笑,精神受到极大创伤。郑家洗衣店现已搬家。
身为法官,皮尔森称自己的索赔要求完全基于美国法律。但郑家辩护律师曼宁说,只有不讲理的人才会把广告语“包您满意”、“当日可取”看做无条件满意承诺。
美国一些法律人士也强烈质疑皮尔森行为,认为他有滥用法律之嫌。(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