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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女友卖掉了亲生女?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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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810222、13138966333陵水6月15日电(记者 陈翔)因和男友不和,澄迈妇女王某竟然把自己刚一个月大的女儿转手给了陵水的一户渔民抚养,遍寻不着自己女儿的郑先生焦急之下报了警。

经警方调查,终于在3月18日找到了女婴。郑先生说,在要回女儿的过程中,当事渔民声称当时为得到女婴付出了3万元现金,要求郑先生拿3万元来才能拿回女婴。郑先生认为,王某当时是把女儿卖给了对方,已触犯法律,强烈要求警方捉拿王某和渔民归案,但是3个月过去了,警方却仍然没有任何动作,这是怎么回事呢?

同居男女反目

女友声称卖了亲生女

家住海口的郑先生告诉记者,他与王女士几年前在一家酒吧认识后,两人便好上了。去年9月,王女士生下了一名女婴。郑先生说,由于王女士好赌,把钱财都输光了,便把女儿带回了老家澄迈,并给郑先生打电话,表示要郑先生给她寄钱,不然就把女儿卖了。当时,郑先生认为王女士只是开玩笑而已,并没有理会。

可没想到,后来王女士和女儿都不知去向。郑先生才意识到事态严重,经过多方寻找,才知道王女士已去广东打工了。郑先生告诉王女士,如果不把女儿找回来,他就起诉她,说她贩卖人口。当时,郑先生便向澄迈和乐派出所报了案。

郑先生说,王女士回来之后,便找到了她,说自己于去年10月在文昌把女儿卖给一个陵水渔民,当时该渔民正在文昌收鱼。

父亲寻回亲生女

抱养人提出补偿3万元

经过多方调查,郑先生得知该渔民住在陵水新村镇新建路。今年3月,在该渔民家,郑先生看到了自己的女儿,他说,如果不是自己女儿左手上有一颗红痣,他自己都不认识自己的仅仅6个月大的女儿。当渔民一家得知郑先生是女婴的生父时,表示女婴是从王女士手上买过来的,花了3万元。如果要把女婴带回去,郑先生要拿3万元来补偿他们。

郑先生一听傻眼了,无奈之下,他找到了当地新村港边防派出所,要求警方给予协助。

记者今日下午来到了陵水新村港边防派出所,有关负责人给记者详细介绍了当时的情况。派出所接到郑先生的求助后,立即随同郑先生来到了该渔民家,带出了女婴,并迅速通知澄迈和乐派出所以及女婴的母亲王女士。

在派出所,警方把王女士以及渔民分别隔离进行了问讯。警方了解到,王女士由于不愿再和郑先生生活下去,便带着孩子回到了老家澄迈县和乐镇。王女士打电话给郑先生,表示自己养不了这个女婴,问郑先生是否要养女婴,当时郑先生并没理会。于是王女士便带着女婴来到了文昌,在文昌她认识了正在此收鱼的陵水渔民,王女士见该渔民面目和善,便表示要把女婴交给他抚养,渔民表示了同意。

见到王女士生活窘迫,无依无靠,渔民便给了女婴1000元,当时并没有说明出于何目的。同时,渔民还留下了王女士的电话,表示只要王女士想来看女儿,随时都可以找他。

案件如何定性

两地派出所各有说法

新村港边防派出所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受理此案的是澄迈县和乐派出所,他们只是协助工作,是否认定为贩卖人口,应该由和乐派出所作出决定。

记者随后联系了澄迈县和乐派出所,该所许所长告诉记者,交易的场所在文昌,而新村港边防派出所则在陵水人赃俱获,他们可以认定是否属于贩卖人口罪,如果他们不认定,他们可以把案件移交给和乐派出所,他们将按程序处理。但是目前,新村港边防派出所并没有移交案件给他们,他们现在没有办法认定,也没有办法抓人。

而新村港边防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则明确地告诉记者,他们并不是受理此案的派出所,他们只是协助和乐派出所工作,同时,他们已经把案件移交给和乐派出所,接下来的工作和他们无关,如果和乐派出所需要其他方面的协助,他们将不遗余力。

当记者试图联系当事人王女士和收养女婴的渔民时,郑先生告诉记者,他早已经没和王女士住在一起,现在也不知道她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而和乐派出所也表示,他们并没有留下王女士的联系方式。陵水新村港边防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则告诉记者,当时受理此案的办案民警目前正在广东等地追捕逃犯,而当时的卷宗都被该民警收藏,他们并不知情。由于事情过去快3个月了,他们并不能准确记起该渔民的地址和姓名。

(报料人: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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