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损坏商品,该不该赔偿?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6月9日,玉林师院的小陈到学校旁边的通用超市买东西,不小心碰倒了架上的商品,随着“砰”的一声,商品损坏了,超市的负责人随即要求小陈全额赔偿该商品。结果,经过小陈与该负责人理论,最终超市决定让小陈按照商品的零售价负一半的赔偿责任,但小陈并不满意这样的结果。
该不该赔偿,超市与消费者各执一词
首先,小陈认为,该超市商品的堆放很乱,本身摆放得就不稳固,潜在着许多事发隐患,自己转身时右手自然一摆,轻轻碰到了旁边的商品架,商品就滑落摔烂了,所以他认为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主要在于该超市对于易损坏商品的摆放不合理,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况且超市也没有相关的索赔规定明示,所以他认为负一半的赔偿责任并不合理。其次,小陈认为对被损坏的商品赔偿应该按照商品的成本价进行赔偿,而不能按照商品的销售价进行赔偿。
小陈甚至作了一个极端的假设:如果不看具体情况,损坏商品就要赔,那么就给不良商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他完全可以故意危险放置商品,让消费者落入赔偿的陷阱!
笔者找到该超市的负责人周小姐,她承认了以上小陈的陈述基本属实。但周小姐认为,无论小陈是不是故意,损坏了商品理所当然要赔偿。此外她强调,超市觉得对该事故的处理很合情理:一般情况下,超市是要顾客全额赔偿被损坏的商品的,但鉴于超市本身确也有一定的过错,所以只要求小陈负一半的赔偿责任。至于该按哪个价格进行赔偿,周小姐认为当然是零售价格。
工商解疑: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赔偿应按市场价
购物时不小心将尚未付款的商品损坏,商家向消费者索赔,消费者应不应该赔偿?对此,市消费者协会新城分会的工作人员黄女士表示,如何处理这类纠纷,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但从情理上讲,损坏东西应该由损坏人赔偿。如果是消费者损坏了商家的商品,商家要求赔偿是正常的,因为毕竟给商家造成了损失。但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处理,不能一概而论。如上述事故相当复杂,按照小陈的陈述,被损坏的商品可能本身已经存在自动滑落的可能,小陈右手的一摆加速了事故的发生,也就是说小陈打了“最后一拳”。若是如此,小陈的责任就应该是很小的,建议赔偿一小部分或者不赔,因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超市管理失当,所以超市要负大部分或全部责任。至于具体应该如何赔偿,黄女士指出:“一般来说,如果被损坏的商品无法恢复原状,消费者应该按照商品的市场价赔偿;如果是可以修复的,消费者应按照修复所需的费用赔偿。
黄女士还表示,消费者非故意损坏的商品,如果商家明知可修复却要求消费者购买或按全价赔偿,这样的索赔是不合理的。另外,按高出零售价赔偿也是不合理的,如果商家趁机擅自“处罚”消费者也是不合理的。消费者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解决。
上茶楼喝茶,茶杯消毒竟然要收费,不料座上有消协工作人员———
“茶杯消毒费”遇克星
本报玉林讯6月10日,笔者与朋友在文化广场附近的一间茶楼消费。本来喝茶放松是一件惬意的事,可茶楼的“茶杯消毒费”,却让人大为扫兴。
当天是星期六。晚上,笔者邀约几位好友出来一聚,朋友建议上茶楼坐一会,于是我们在文化广场附近的一间茶楼落座。点茶的时候,笔者随口说了一句“杯子可要干净啊”,没想到这个非常正常的要求,却在事后引起了不快。喝完茶,我们叫来服务员“买单”,让人吃惊的是,账单上竟然要多收我们每人一元钱的“茶杯消毒费”。我们都大为不解,服务员却这样解释:“你们强调要干净的杯子,我给你们拿了消毒杯,所以要加收消毒费。”在座的有一位在消协工作的朋友,他质问服务员:“按你这么说,如果我们不强调要干净的杯子,你难道就不给我们使用消毒过的杯子吗?”那位服务员可一点没有理亏的样子,仍然强词夺理狡辩。笔者这位朋友终于生气了,说:“我在消协工作这么多年,这种‘额外收费’我见识多了,叫你的老板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吧。”闻言,服务员脸色大变,连忙道歉,也没有叫老板来,“消毒费”自然也不再收了。想想服务员之前的嘴脸,让人十分感慨:如果在座的没有那位能“管事”的朋友,还不知事情是个什么结局呢!商家这种“经商之道”,实在令人不齿。(黄瑜)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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