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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救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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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记者周婷玉)道路交通事故人员创伤复杂多变,为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死亡率和伤残率,卫生部近日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救治诊疗行为。

指南分析了机动车内人员、摩托车驾驶员、骑自行车人、行人等的不同伤情特点,将创伤分为开放性和闭合性两大类。同时还对颅脑创伤、眼部创伤、胸部创伤、早期并发症等提出了主要诊断依据和基本治疗原则。

据介绍,道路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中最多见、最典型的是撞击伤。撞击伤由于受伤者所处的具体条件不同,伤情差异很大。有统计资料表明,受伤部位发生率较高的是头部和下肢,其次为体表和上肢。重伤的发生率较高,约占创伤的40%。

道路交通事故创伤发生的特点有:发生率高,在临床医学上属常见病、多发病;伤情复杂,往往是多发伤、复合伤并存,表现为多个部位损伤,或多种因素的损伤;发病突然,病情凶险,变化快,休克、昏迷等早期并发症发生率高;现场急救至关重要,往往影响着临床救治时机和创伤的转归;致残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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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医院因该抢救,但是,常常是医院抢救后,医疗费用没有着落。公安机关只管处理事故,不管医疗费用。医院收不到钱,病人一走了之,诉著法院,即使赢了官司,执行也难。国家虽有规定,但资金并没到位。有关部门光打雷,不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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