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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搬 这18户将被强拆

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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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桂杰/报道

本报讯6月8日,记者从长春市拆迁办获悉,长春市今年首批行政强迁工作于日前启动。有关部门已向6个项目、18户被拆迁人送达限期拆迁公告,从公告下达之日起,限15天内自行完成搬迁,逾期将依法实施强制拆迁。长春市拆迁办副主任韩永飞介绍说,由于被拆迁人对政策的不理解,目前长春市拆迁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本报提醒被拆迁人,可登录长春拆迁网www.cccq.com.cn进行查询。

评估50多万 却开口要300万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于2006年10月20日取得“净月西校区”项目的拆迁许可证,目前该项目房屋主体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但由于两户被拆迁人拒不搬迁,学生公寓及综合服务楼建设无法竣工验收。

据介绍,其中有一户被拆迁人的有照房屋建筑面积是291平方米,评估机构评估的补偿价格是506127元。因该被拆迁人在这个291平方米的房屋外,还有两处无照房屋被用作小卖店(目前已被拆除),为此,该被拆迁人要出了300万的补偿价。由于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因此迟迟没有搬迁。6月7日,相关部门向该被拆迁人下发限期拆迁公告,若15日内仍未搬迁,将对其进行强制拆迁。

限拆公告涉及6个项目

据介绍,这是从长春市实行行政强迁以来,被下达强制拆迁公告户数最多的一次。这6个项目分别是:吉林省第二建筑公司“区域性锅炉房”项目;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桃源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吉林省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利国街A地块”项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净月西校区”项目;长春一汽名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8B小区经济适用房续建”项目;吉林建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龙花园”住宅小区项目。

强制拆迁有依据

长春市拆迁办副主任韩永飞介绍说,目前,长春市拆迁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之前的非住宅拆迁难度很大,但随着《长春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的出台,不仅为非住宅拆迁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也为实行行政强拆提供了前提。但是,现在被拆迁人对于政策的不理解,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例如,一些住宅营业户希望能按照非住宅进行补偿。为此,韩永飞表示,按照《〈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一次性补助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从事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活动的,按照房屋评估金额的20%补助;从事生产、加工等经营性活动的,按照房屋评估金额的15%补助;从事办公、仓储等其他经营性活动的,按照房屋评估金额的10%补助。此条例适用于住改非中,被拆迁住宅的产权证和营业执照是同一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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