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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吃官司入选厦法院第三届精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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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6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崔建华)报考博士落榜,考生状告厦门大学录取不公;原江苏省组织部长受贿600多万元,在厦门被判死刑,缓期执行;骗子以代办储蓄为名,吞吃了翔安村民60万元的“血汗钱”;小吃店老板状告小鱼社区侵权一案,“小鱼”赢了官司,小吃店赢回声誉……昨日,厦门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厦门法院第三届精品案例,此次有十大案件入选。

据中院新闻发言人介绍,当前案例作用在不断增强。尽管法官或者法院在法律适用上具有独立性,但并不是说他们可以自由随意地解释和适用法律。编选指导性案例,可以固定和明确法律规范的含义,避免相互抵牾的裁判,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

此次选出的十大精品案件当中,2件刑事案件、3件民事案件、3件民商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和1件执行案件。这十个案件,是厦门市两级法院法官在新形势下转变观念,深入研究,精心审理,认真总结的结晶,这其中有对传统理论的新思考,有对新型案件的新探讨,透视出先进的司法理念与裁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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