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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单显示1996年后内容

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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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5日讯 自5月份起,济南市社保办开始在市区范围内向职工发放“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许多接到账单的职工发现,他们实际的工作年限和缴纳年限,与账单内容产生了明显的分歧。济南市社保办的工作人员解释,职工拿到的账户通知单,只显示1996年以后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情况。

济南市社保办的工作人员介绍,我国于1995年明确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济南市于1996年开始为参保人员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今年,济南市社保办开始为参保人员寄送账单,因此1996年之前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在未中断缴费且不欠费的情况下,反映的“累计缴费月数”应当为135个月,“当年缴费月数”应当为12个月。“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应当为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参保个人的工资总额。按照缴费上下限的规定,正常情况下,应当不低于9924元,不高于49572元。

另外,对账单并不能反映参保人员整个参保缴费情况,对参保人员1995年12月前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信息,则需要通过审查职工档案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得知。

据介绍,济南市从今年5月份起,开始为每位参保人员制作个人账户通知单,通过企业发放给职工,经职工本人审查核对无误并签字盖章后,粘贴在自己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妥善保存。通过通知单,参保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缴了多少月,按多少基数缴的费,累计缴费年限以及个人账户金额积累情况,从而了解到本人和所在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费等情况,来监督所在单位的缴费行为。

济南市社保办同时提醒广大参保人员:通知单是计算参保职工退休时养老金待遇的主要依据之一。每年通知单上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也与“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密切相关。因此,每年发放给职工本人的通知单,要仔细核对,有异议及时提出。


记 者 杨飞越  实习生 高 蕾  通讯员 王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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