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正安一涉黑团伙27名成员获刑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贵阳6月4日电(记者周以明 通讯员李照黔) 经贵州省正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张阳红、骆燕明等27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盗窃、介绍卖淫等犯罪一案今天上午由该县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犯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阳红、骆燕明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三年,同案25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2003年以来,张阳红、骆燕明纠集和组织多人,有组织地在正安县进行了50起违法犯罪活动。
周以明 李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