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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六所师大将在贵州招收388名考生

贵州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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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省招考中心获悉,2007年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计划为388名。根据相关政策,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同时,免费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录取学校和生源地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地所在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据悉,免费教育师范生的招生范围为全省2007年高考考生中填报有六所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志愿,并按要求签订协议,立志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考生。

省招考中心提醒,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6月15日至20日与生源所在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发的“免费师范生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市(州、地)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在城镇中小学工作的,先到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

另外,免费教育师范生的录取,设在提前录取批次。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按一本录取分数线执行。填报六所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志愿,并签订协议的考生,录取时,省招生考试中心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的120%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对于填有志愿,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招生部门将依次补录其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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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起,国家将对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院校秋季入学的师范类新生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费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录取学校和生源地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地所在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其中,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将由生源地省级政府统筹规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需求范围内双向选择,为每一位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免费师范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期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但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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