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法院聘任13名农民工为陪审员引发争议
新京报
□本报记者 孙旭阳 河南开封报道
■核心提示
河南开封县法院聘任农民工为陪审员引发社会争议。来自法律界的疑问是,选择这些陪审员的标准是什么;这些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他们是否有能力看清案情是非;尤其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案件,他们能否公正。
该法院院长李佩生认为,法院将对其进行培训,并通过制度保障公正判决。而使用农民工陪审员的另一层用意是,希望借用他们的民间威望来提高撤诉率,降低信访数量。
如此动用民间力量调停纠纷,凸现了基层法院公信力薄弱,当地法律界人士认为,基层法院工作实质还需提高公信力。
4月19日,霍清岭来到开封县人大,领了一张大红色任命书。此后他成为众人议论的对象。他感觉熟人看自己的目光都变了,“没想到周围人都在评论我们。”任命书上用黑色字体写着“农民工陪审员”。和霍清岭一同被任命的,还有烩面馆刘太、打工妹龙莎莎等12名开封县农民工。
“农民工陪审员”一亮相,社会上就涌来层层叠叠的疑义。
有专家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中规定:“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这些特殊的陪审员是否具有合格的文化程度?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琳感到疑惑的是,农民工陪审员如何能在诉讼中,看清案件的是非曲直,尤其是在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案件中。
开封县法院院长李佩生没想到这一举措会引来如此多的非议。除了农民工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李佩生说,其实他们还要做调解员、宣传员,可以利用他们在民间的影响力,将诉讼消除在萌芽状态,减轻法院的压力。
“陪审员什么案都要审”
开封县是一个有着70万人口的内地农业县,目前有6万多名农民工,2000多家企业。农民工的劳资纠纷日益增多。
基于这种情况,开封县法院开始筹划农民工陪审员制度,加强调解能力。
从3月份开始,开封县法院政治部主任李运新,就开始联系各大企业,让其推荐陪审员。人选要求:成年,遵纪守法,流动性不强,有威望。
李运新说,在企业的推荐下,再经过审核,很快就选定了13名农民工陪审员。这些农民工陪审员中,两名拥有大专文凭,其余都是高中或中专毕业。
“国家规定,陪审员一般应该是大专文凭,但这并非铁板一块。”开封县法院研究室主任赵根喜说。他的依据,是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对困难地区,或年龄大、威望高的公民,担任陪审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赵根喜对于威望的理解是,他们中的11名农民工是各企业的中层管理者,文化层次相对高,且口才才干俱佳,其中霍清岭和郭庆鸿等人还有调停下属与老板纠纷的经历。
霍清岭、郭庆鸿、熊会岭都成为了农民工陪审员。他们工友对其的评价很简单,“人品不错”。
“我们从来没说过,农民工陪审员专门审判农民工维权的案子。”李佩生说。
院方提供的一份书面材料显示,农民工陪审员参加审判,需要刑事案件的被告、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被告,以及行政案件的原告申请,或法院审判时,在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陪审员什么案件都要审。”李佩生说,“所以,认为农民工陪审员专门参与农民工的案子是误解。”对“农民工身份影响司法中立”的质疑,开封县法院也从审判章程进行了反驳。陪审员在合议庭中,对审判结果的表决权与法官相同。“但如果陪审员与法官争执不下,审判长可提请院领导组成的审判委员会最后裁决。”所以,最终的裁决权还是在法院。
信访量纳入法官考核
开封县法院成立农民工陪审员和基层法院重视调解工作有着直接关系。院长李佩生说,“这些农民工陪审员除了参与案件审理,还能在日常的生活中,调停民间纠纷。”从2003年到2006年,开封县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有653件,民商事案件9986件。
李佩生说,“事实证明,绝大多数民事纠纷,尤其是劳资纠纷,通过调解就可以解决。”曾多年担任法官的李运新说,如今整个法院系统“对于调解撤诉率,是越来越重视。”2004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民事诉讼要多调少判,高级和中级法院也要注意提高调解结案率。
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又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在提高调解结案率的同时,规范调解行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多次公开指出,对民事诉讼应该“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李运新说,现在基层法院不仅要依法审判,还要为社会稳定负责,工作难度和压力,都大幅度增加。
另一个让开封县法院注重调解的原因是,信访数量纳入了法院的考核体系。
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在开封县,信访的案件量和人数,直接纳入了各部门的考核中。
每个月,开封县法院都要在大院的公告牌上,公布各法官所办案件的信访及上诉情况,并指定包干领导,要求该领导与办案法官一起“摆平”。
“这使我们压力加大。”一位法官说,“院里没有限定信访数量的上限指标,可谁都知道,月月上榜可不是什么好事。”“现在上级考察基层工作,信访量是个重要指标。”院长李佩生说,与以前不一样,现在只看信访的原始数量,不管信访有没有道理。
2003年,针对开封县法院的省级以上信访达20起。
李佩生说,相比之下,这并不算多。但他仍感到压力巨大,因为信访的级别越高,就会关系到更高一级政府的政绩和形象。“所以要尽量做到案结事了,案结气消。”
基层法院公信力脆弱
对于基层法院而言,调解比宣判的难度要大得多,要仅凭法官的力量,达到结案后,息事宁人,难度非常大。因为,基层法官公信力已经很脆弱。
八里湾法庭是开封县法院设在乡镇的四个法庭之一。庭长何晓梅经常被人指着鼻子骂她“吃完原告吃被告。”“被骂得多了,我都习惯了。”何苦笑道,“这也没啥丢人的。据我所知,全国基层法庭的审判员都这样……”李运新曾任开封县法院刑庭庭长。“你打赢了官司,别人会说你法院肯定有人。”在开封县城做小生意的陈留镇农民老刘,就对县法院很信不过。“去年,我们镇有个妇女跟丈夫闹矛盾,后来丈夫独自去了陈留镇法庭,单方面办好了离婚手续。”陈留镇法庭前庭长向记者证实了此事,但他认为,“只是工作失误,已彻查了此事。”开封县法院一位副庭长的妻子欠人数万元不还,原告虽获得胜诉判决书,法院很长一段时间不执行,有人在当地网站曝光此事,指其依仗夫势,目无法纪。记者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核实此事,得知拖欠情况基本属实。
而且,政府有时候让法院做的事情,也让后者感觉有损公信力。日南(山东日照—河南南阳)路经开封县,4月30日,此路举行开通仪式。获悉被欠薪的民工要堵路,开封县出动公、检、法数百警力前去阻拦。
“你想,我们再去为这些农民工调解纠纷,他们还会信吗?”一位法官问道。
民间调解屡试不爽
开封县法院实行农民工陪审员制度的想法,不是凭空得来。早从前年开始,开封县法院就已发现民间力量的调解作用。
李运新手中有本小册子,叫《基层工作网络联系名单》,每个法官手中都有一本。
“现在法官们办案,离不开这个本子。”从前年开始,开封县法院在全县70万人中,收集了全县600多名乡镇、村干部,以及乡间德高望重者的联系电话,建立了一个基层工作网络。当遇到难以调停的纠纷时,法院就会请这些人参加调解。
当地关于基层调解流传着一个经典事例。开封县陈留镇,某村民因偷伐邻居树木,被诉到法院,两人各表缘由。
法院调解多日无果,请来该村书记,书记痛斥后,裁定赔款两百。案子立即撤诉。
“像这个村支书骂村民的话,哪个法官敢这样说?但那样就是比你的判决有效,不服也不行。”李运新说,“老百姓怀疑法院的公信力,却愿意相信村干部和地方上德高望重的人。”这件事恰好被巡视的开封市中院的领导看到,成为当地基层法庭办案的经典案例。
基层工作网络,也被当成先进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
“让民间有威望的人参加调解,马到成功。”李运新说,“我们屡试不爽。”这样的创新举措,使开封县法院获益匪浅。在过去的四年里,该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54.82%,涉诉信访案件量在2006年只有5件,成为开封市2006年唯一一家省评优秀基层法院,和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过度调解有失公正?
让农民工来调解民事纠纷的点子是赵根喜想出来的。
他是开封县法院研究室主任,曾被借调到开封市中院搞宣传工作。他看到,每逢年底,就会有大批欠薪农民工来到政府、法院门前,要求解决工资。
其中也有开封县的农民们。开封县去年修了三条高速路,都没有足额结算工资,讨薪农民工数以千计。
由于不少欠薪工程牵扯单位和人物级别之高,让一个县级法院在诉讼中,只能以调解协商为主。出于基层法院公信力薄弱,农民工通常会指责法院跟“老赖”串通一气,使得调解很难顺利进行。
“这很容易激起群体上访事件,让地方政府和法院感到棘手。”基于当地有着利用村干部进行案件调解的经验,赵根喜想到,如果有个懂法,又懂农民工心声的中间人来协调,问题就能解决。
于是赵根喜就有了让农民工当陪审员的想法。开封县法院党组领导的讨论会开了不到一个小时,就通过了这个提议。
“农民工陪审员的身份就是农民,与农民交流起来更容易取得信任。陪审员从他们那里获取的信息,也更有利于我们做出让当事人服气息诉的判决,减少不稳定因素。”李佩生说。
当选为陪审员的农民工霍清岭说,法院原本安排了培训,如今被延期。对于将来会面对些什么,霍清岭也不清楚。
当地一位法律界人士觉得现在基层法院过于注重调解职能了,“不但民事诉讼,而且刑事案件中的民事部分,以及行政诉讼,都尽量调解。”“这样就会出现和稀泥式的调解,而忽略了真正的公平公正。”让这位法律界人士忧虑的是,绝大多数农民工陪审员之所以得到雇主的配合,是企业认为有个员工“在法院”,可以更好地服务企业的利益。
“领导叮嘱我当陪审员后,一定要维护单位利益。”霍清岭来自亚通塑胶(开封)有限公司。这位43岁的车间主任说,“不过我也说了,到时候我要看事实讲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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