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频出更诱惑路人嫖娼 路边"色情局"被警方捣毁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余锋 通讯员 黄林
一个外地来的卖淫团伙,在南宁市新阳路一带频繁从事卖淫勾当,钓到有钱的“鱼”就偷,偷不成就抢。5月26日晚,当该团伙成员再次作案后,被民警成功打掉。5月28日,组织卖淫的何某等3名嫌疑人因涉嫌抢劫,被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刑事拘留。
夜莺出更 鱼儿上钩
5月26日晚上9时40分,市民马某骑着自行车回家,途经新阳路南宁市三医院对面的马路时,身旁突然走出一个年轻的女子拉住他的手说:“走,进里面玩去!”马某随该女子来到了胡同里一间私人出租房内。
进入房间后,女子将马某的腰包脱下,丢到黑暗的角落。几分钟后,马某越想越感到不对劲,就想看自己的腰包。该女子立刻拉住他的手。马某挣脱后找到了自己的腰包,却发现里面的3400元已不翼而飞。
该女子见事情败露立刻冲下楼。马某追到一楼时,却被一对中年男女挡住了去路。该中年男子凶相毕露,拉着马某的手说:“干什么?干吗欺负女孩子?”马某挣脱追到门口外,又遇到了几个中年男女,边推边叫他放开那名女子。
马某拿出手机打110报警电话,但被一名女子抢走并挂断了电话。旁边另一名男子捡起一块砖头欲殴马某。马某抢回手机后逃出了胡同,一边喊救命,一边继续电话报警。
就在马某第一次报警时,南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便隐约知道有人可能被抢了,于是一边指示路面巡逻和打击“两抢”专业队的民警赶赴案发地点,一边联系受害群众。就在马某报警后3分钟,打击“两抢”专业队新阳路分队民警快速反应,将正在逃跑的那名女子和其他两名嫌疑人擒获。
艰难审讯 疑犯低头
马某的遭遇,其实并不是头一人。在今年4月以来,南宁市新阳路一带,经常有几名妇女频繁活动:到了晚上8时至9时,这群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妇女便站在路边,向过往的群众招揽“生意”,然后将客人带到事先准备好的出租房内从事卖淫勾当。遇到有钱者,他们就偷,偷不成便抢。今年4月份以来,新阳派出所成立了专案组进行侦破。
这次抓获嫌疑人何某后,新阳派出所所长王刚与民警马上进行审讯。何某最初拒不承认26日晚抢劫的事。经过几个小时的斗智斗勇,到了晚上10时,何某等人终不能自圆其说,露出了马脚,交代了有组织的抢劫犯罪事实。
原来,嫌疑人何某就是这帮卖淫团伙的“鸡头”之一。案发当晚9时许,何某、王某和许某(在逃),来到新阳路上尧七队罗塘中一间出租房附近。他们的老乡崔某(女)在路边物色到马某后,由何某负责崔某的安全,许某则负责偷钱。
案发时,由于受害者马某及时察觉,崔某正准备逃跑时遭到马某的阻拦。为了让崔某及时逃脱,许某和何某围过来。许某捡起砖块欲打受害者,但因围观群众太多未果。许某则趁乱逃脱。
妻子卖淫 丈夫盗抢
为追击许某,5月28日2时许,王刚带领8名民警,到秀灵路许某的住处伏击。一个小时后,许某的妻子王某首先回家,被民警控制时大喊大叫。附近的许某发觉妻子被捉,慌忙逃匿。
据新阳派出所办案民警透露,该团伙成员均为湖北人,有的是夫妻结伙,女的卖淫,男的偷嫖客的钱。自2005年以来,他们就在新疆、福建、江西等地设“色情局”作案。今年4月份来到南宁后,他们在新阳路一带租住房子物色嫖客作案,作案时有明确分工,由“鸡头”负责卖淫女的安全,从中抽取利润:卖淫所得的钱抽得25%,偷抢得到的钱则抽50%,每次所得赃款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
办案民警提醒说,在侦查过程中,由于很多受害者没有报案,给公安机关取证带来很大的难度,新阳派出所在此希望受害者能尽快出来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