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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管理条例草案有修改,主城每户最多只许养一只狗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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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记者刘泱

【金陵晚报报道】 有关养狗的法规从起草开始,就一直吸引市民高度关注。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的修改稿再次提请审议。记者获悉,此前一些争论不休的话题,此次终于有了定论。比如,这个修改稿一旦通过,今后主城区每户只能养一只狗,并且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主城每户限养一只狗

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向太阳介绍,《条例》的草案第一次审议后,他们先后召开了三次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

关于养狗重点管理区(即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给不给养大型犬,每户限养一只狗还是两只,这些问题在条例起草阶段就存在争议。记者获悉,草案中规定的是重点管理区每户养狗不得超过两只,至于给不给养大型犬也没有做出禁止性的规定。向太阳说,一审中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几年我市犬只饲养数量急剧增多,因狗伤人、狗排泄物污染环境、犬吠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等“狗患”问题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不断增加。养狗管理立法应该着力于解决这些问题。

记者还了解到,在全国其他城市,目前有关养狗管理的地方性法规24部,其中18部规定重点管理区养狗每户限养一只,21部规定重点管理区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因此,修改稿明确规定“个人饲养犬只每户限养一只,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至于什么样的狗是烈性犬、大型犬,记者获悉,修改稿授权市公安部门会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确定、公布。

如果每户只能养一只狗,母狗生了小狗怎么办?记者获悉,修改稿规定,养狗人必须向派出所备案,并且从幼犬出生之日起90天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小狗转让或者送犬至留检、收留场所。

交过“领证费”减免年费

对于草案中提到的养狗要交“年费”的规定,修改稿没有变动:南京主城养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年度养犬管理费”。南京养狗年费具体要缴多少,将由市政府制定,报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另行公布。

目前,全省只有苏州市通过了养犬管理条例,苏州市收取的养犬管理费标准是300元/年,第一次登记还要交电子芯片的费用60元,狗牌证20元。据悉,我市的收费标准将参照这个标准,相差幅度不会太大。

但记者了解到,昨天提请审议的修改稿已经提出,即使收费,不同情况要区别对待。比如,饲养绝育犬的,养犬管理费减半;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缴管理费;70岁以上孤寡独居老人养狗的,酌情减免管理费。

2001年至2004年之间,南京一部分养犬人已经缴纳过800元的“领证费”。他们中的不少人曾经向记者提出,已经交过这笔钱的,管理费能不能酌情少缴一些。记者昨天获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已经提出,养狗的人按照政府规章已经办理过登记手续的,条例实施后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养狗登记手续,但是重新登记的时候管理费应当予以减免,具体办法可以由市政府规定。

上电梯,狗狗戴嘴套

记者还看到,修改稿中专门有一章就是“养犬行为规范”,十分详细。

例如,禁止携犬进入的公共场所除了先前规定的机关、医院、学校、疗养院、饭店等,还增加了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室内农贸市场、金融经营场所等。

带狗出门,狗必须挂犬牌,束狗链,狗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带狗上下楼梯或者坐电梯的时候,应当避开高峰时期,将犬只装进犬袋、犬笼、怀抱或者戴嘴套。否则将由公安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并对个人可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目前,《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正在审议之中。

(编辑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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