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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龄童800元买手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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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龄童800元买手机是否有效?

市消委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贵重品应由其家长代理或征得家长同意

本报讯 (记者/王小海 通讯员/胡碧涛 邱文瑜)一名10岁的孩子瞒着父母花799元买了一部手机,家长发现后,以小孩的购买行为无效为由要求退货,但遭到商家的拒绝,后经消委会调解,商家才答应退货要求。记者昨日从市消委会获悉,春节至今投诉中心已经接到多宗这样有关未成年人在家长不知情时购买贵重物品的纠纷。“六一”儿童节将至,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实施,未成年人的各项权益也更加受到关注。目前,有关未成年人的购买行为是否有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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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黄埔区的余先生,今年4月是他女儿10岁生日,他专门办了酒席祝贺女儿,其间,亲朋好友给了女儿一些礼金,与女儿商量好要节约使用后,就将一些礼金交由女儿自己管理,“主要是考虑锻炼一下她的理财能力。”日前,余先生看到女儿从书包里拿出一部手机与同学发起短信来,原来她在未经父母同意下,擅自在黄埔区某手机店购买了一台价值799元的诺基亚手机。

余先生认为,其女儿未成年,其购买行为应该无效,于是到手机店要求退机。但却遭到手机店老板的拒绝,他表示,消费者是自愿购买的,且售出的手机也不存在质量问题,根据“三包”的相关规定并不在退机的范围内。小孩虽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但家长给她那么多零花钱,就表示默许孩子可以支配这笔钱。

消委会调解时表示,余先生的女儿只有10岁,还是一名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购买手机等贵重品并非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应由其家长代理或征得家长的同意。该手机店最后勉强为余先生退机。

【调查】

未成年人消费纠纷日增

记者从工商部门和消委会了解到,随着孩子智力水平和零花钱的增加,未成年人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消费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很多家长会通过物质奖励来提高孩子的学习和劳动的积极性,而且不会花太多心思去监管孩子对手头资金的支配。而一些商家关注到未成年人购买贵重物品的有效性问题,一些商场在遇到未成年人来购买贵重商品时,会相当谨慎,通常会要求家长来付款。

有教育界人士认为,孩子的零花钱越来越多,有时难免会做出一些“奢侈”的消费举动,家长平时应该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培养其节俭的品德,教育孩子在购买贵重物品时要先得到父母同意。

【消委会】

未成年人的购买行为是否有效?

市消委会有关人士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购买行为是否有效没有明确界定,但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未成年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作出购买行为时对商品的性能、质量、价格等都不可能很清楚。也就是说,他做出的购买行为与他的年龄、智力状态不相适应。因此,按照《民法通则》规定,当他要承担购买的民事责任时,必须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代理人的同意才算有效。

作为商家来说,在交易前应先判断消费者是否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交易可能是无效的。同时,监护人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也应该为孩子的购买行为负担一定的责任,如赔偿商家必要的经济损失。

■链接

未成年人三种购物有效

《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可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有效的三类行为: 

●订立社会公认的契约,如购买火车票、汽车票、邮寄包裹和接受其他已为社会公认的定价商品和定价服务等行为。

●购买与生活密切相联系的日用品,如学习用品等行为。

●用父母(法定代理人)允许其自由处分的财产实施的购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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