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售“暗访包”被判拘役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毛懿
外表是个公文包,拉链处却有一个直径为1毫米的针孔摄像头,包内藏着一个摄像设备和无线发射装置,即使相隔很远,偷拍者也能暗自遥控操作。昨天,兜售了2台“暗访包”的孙某,被卢湾区法院以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
禁售商品私自卖
“有人上门推销说,这东西卖得很火。而且,也有客人上门询问,是不是有此类器材卖,我一时鬼迷心窍就去广东购买了几台。”孙某在一家数码广场经营监控设备等电子器材,有客户要买,也有人来推销,他便到广东寻找此类货源,并且购买了几台设备。
“外表看起来和普通夹包没什么两样,但是拉链的地方却有一个摄像头,能够拍摄清晰的画面,录音设备也会不知不觉地将所有声音录下。”孙某从柜台下面取出“暗访包”,向客户当场演示。营业员将摄像头连接到电视机上,手里夹着包再对着顾客,图像立刻清晰地出现在电视机上。“你放心,机器声音很小,声音也很清楚,别人不会知道。”孙某说,这个东西是禁售的,不敢放在展示台上。孙某开价4250元,两人讨价还价,最后以3800元成交。
买“暗访包”避免撞车
客户购买“暗访包”的理由多种多样,一位来找孙某的顾客朱先生说,他已经安装了倒车雷达,但是效果不好,经常撞坏车子,所以就想安装一个小型摄像机,将包对着车尾外,在车内通过电视设备查看车后方情况。“但是,这个包和别的包没什么两样,放在车尾玻璃处,我担心有人砸坏车玻璃偷包,因此一直没敢用,还放在家里。”
令孙某始料未及的是,经过国家安全部门的鉴定,孙某销售的2台“暗访包”为“专业间谍器材”,其行为也构成了非法销售间谍器材罪。“我一不偷窃,二不抢劫,做这个生意也只能赚几百元,根本不知道会进法院。”
主审法官表示,专用间谍器材一经销售,就会威胁国家安全。即使别人购买了之后用以“维权”
等,销售行为也犯法。法院表示,鉴于孙某有悔过表现,依法从轻判决孙某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
防止不知不觉犯罪
孙某直到站在法庭上,还对自己已经犯法扭不过弯来。昨天,法官告诉记者,市民不熟悉法律,很有可能不知不觉触犯法律。
法官说,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市民做生意时,如果时常照顾亲友的生意,在下列情况下也很有可能触犯法律。刑法规定,如果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或是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都可能会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同时,去国外旅游的市民越来越多,如果从海关带入了象牙制品,不小心从非申报通道走被查获,也会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