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黑白之间,法律为“界”

封面新闻

关注

看了这则报道,笔者觉得老周的被刑拘并不令人意外,因为他的“私设刑堂行为”显然超越了法律的边界,从“正义的英雄”到“黑道的贼头”,或许就在一念之间。而这样的“越界行为”显然不是老周一个人的尴尬,就在不久前曾经被媒体报道的深圳“龙之剑”民间反扒队两名队员,在反扒行动中被公安人员认为“行踪可疑”并搜出“甩棍”而引发冲突。结果导致两名被打反扒队员被处以行政处罚,拘留10天。(《南方都市报》4月10日报道)

这些事例或许再次把民间反扒送上了舆论的风口,民间反扒的存在似乎有它的理由,例如民间反扒弘扬了正义打击了邪恶,例如民间反扒是对公安警力不足的有效补充,例如民间反扒有助于社会治安的安定有序……这些理由在某些特定的环境里面没有问题,但不管这样的理由,都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所有的正义行为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发生,例如协助警方破案而不是“私设刑堂“敲诈,不是回到古代那种“替天行道独行侠”的侠客行径,更不能演变为“黑吃黑”的“反扒生财”,成为邪恶的化身。在家中备有“辣椒水、老虎凳、大力钳”等“刑具”的老周已经不是过去那位正义凛然的“反扒英雄”,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黑道老大”了。因此老周进“局子”是早晚的事,不是去“领赏”,而是去交待问题,相信法律会有一个公正的裁决。

对老周现象的思考不能仅限于其个人的生涯演变,我们或许更进一步反思,各地类似于老周这种个人或者集体形式的反扒组织如何避免老周的悲剧,在法律的边界之内,既能发挥维护社会正义的公民权利,又不会因为“个人英雄主义”的盲动或者黑道经济利益的诱惑而导致越界,构成犯罪。归根到底,民间反扒行为在现有的法律上找不到界定依据,因为没有法律的授权,因此很多行为处于灰色地带,在这个反扒的过程里面,如何监管其范围?如何防范其犯罪?对公共管理者尤其是警方来说应该是一个新的课题,值得研究。

老周的“英雄生涯”结束了,“打黑、防盗”理所当然是警方的天职,希望在打掉了老周这个“黑老大”之后,当地对于小偷的防盗工作也要有新的思路和强有力的举措,否则,老周一走,“高兴”的可是小偷。 (作者系江苏公务员) □江海客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