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违规停车被贴条 司机状告交通队

新京报

关注

法院认为协管员协助执法并无不当,终审驳回诉讼请求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 通讯员 常鸣)认为交通协管员给自己的车辆“贴条儿”属于违法,市民王先生将西单交通队告上法院,请求法院撤销交通队对自己做出的处罚决定。昨日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终审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王先生起诉称,2006年1月11日上午9时左右,他驾车外出办事并将车辆停在路旁,回来后发现自己的小客车被交通协管员贴上了《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虽然接受了处罚,但王先生认为,交通队委托交通协管员“贴条儿”并拍照取证是违法的,遂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查明,事发当天,王先生的车辆未按要求停放在停车泊位中,车子前轮轧在人行横道上。一个多小时后,西单交通队所属的协管员进行巡逻时发现,王先生的车辆停泊违规,于是填写了《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协管员还在现场拍照取证。

法院认为,根据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建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告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根据该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组建协管员队伍,协助维护交通秩序。

此案中,交通队根据交通协管员所拍摄的违法停车照片,并听取王先生的陈述和申辩后做出处罚决定,处罚行为并无不当。据此,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