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责任在谁?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各有说法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经小飞)南宁市翠湖新城的几名业主反映,他们的房子自装修入住几个月后,就出现了漏水的现象,到现在已经几年了。他们曾多次找到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但漏水的问题至今还没有得到解决。
房屋漏水苦了业主
5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翠湖新城F4栋2单元602号房的邓女士家,刚进门,就见到客厅天花板的吊灯处有渗水的痕迹。在一个客房里,天花板上的灯已经掉了下来。业主邓女士说,去年因为该处漏水,灯里面的水越积越多,承受不了,才从天花板上掉下。在主卧室里,离床不远的地板上放了两个小塑料桶,桶里还积有一些水,正对着塑料桶的天花板,还有一条细细的裂缝和渗水的痕迹。
邓女士说,她这套房子在顶楼,买时开发商赠送了一个楼顶露台。2003年11月房子交了钥匙后不久,她便叫人对新房进行了装修,可装修几个月后,就发现房屋有多处渗水。她当时便跟小区物业反映了漏水的问题,对方一直没有派人对房屋渗水的问题进行处理。2005年,有一次她推开家门,只见家里的多处墙壁渗水,其中一个房间床上的被子居然全被滴湿了。当时物业管理处的人去看了后,觉得过意不去,还特意给了她100元去干洗被子。几年来房子漏水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夫妻俩为此经常吵架。
业主王女士向记者诉苦说,她家的601号房也漏水,家里的酒柜和木头做的楼梯全发霉了。她说,自己花了20多万元买的房子,带给她不是一种家的舒适,却是一连串的烦恼。
相关部门相互推诿?
另一业主告诉记者,他粗略统计了一下,像他们这些楼顶住户,漏水的就有10多户。几年来,他们已不知向相关部门反映了多少次。可每次反映,有关部门就互相推诿。
一业主说,他们去找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时,物业管理公司又叫他们去找开发商——南宁国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他们找到开发商后,对方不是不接见,就是把他们推给施工单位——南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而施工单位又把他们推回到开发商那里。
漏水原因各说各理
业主们认为,房屋漏水应该属于房屋的质量问题,有关部门应该为此负责。但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及施工单位则有不同的看法。
国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翠湖新城管理处一位姓赵的负责人认为,房屋漏水跟一些业主的不当使用有关。因为当时开发商在给楼顶的用户送露台时,曾跟业主有约定,要求业主不能改变露台的用途。可如今一些业主为了增加使用面积,将送的露台建成了房间和卫生间,有的还将露台改造成了养鱼池。他认为,极有可能是业主在改造的过程中,影响了房屋原有的防水层。
国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说,关于部分楼顶业主家漏水的问题,公司并没有说不管,一直在积极处理,如2005年就曾要求施工单位对F4栋1单元602的楼顶进行过修复。2006年时,公司还将此情况反映给了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部门到现场查勘后,专门给出了处理意见。
南宁市大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是房子的施工单位,也希望按照质量监督站给出的意见进行处理。可有的业主根本不配合,不拆除擅自建的房子,恢复屋面的原貌。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施工单位没办法检查出房屋漏水的真正原因,自然也没法对漏水的房屋进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