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座谈会”在京召开
央广网
中广网北京5月16日消息(记者:肖玉)在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等今天上午联合在北京召开了“共创美好明天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座谈会”。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蒋正华出席会议。
近年来,胁迫、操纵、诱骗聋哑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残疾人维权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由于与社会沟通不畅、相对封闭、且就学、就业、生活困难等原因,聋哑青少年易受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团伙头目诱骗、强迫、操纵,参与实施犯罪活动。近几年来,这种现象愈演愈烈,据一些地区的调查,聋哑青少年扒窃盗窃犯罪活动在当地扒窃盗窃犯罪活动中已占有一定的比例。如何采取措施,加强预防聋哑青少年犯罪和救助工作,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条件,使他们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和明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
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在讲话中呼吁社会更加关注残疾人权益保障,努力创造条件,使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青团中央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讲话中说: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仍任重道远。今后,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残疾人司法保护方面的审判工作,并积极参与对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为切实保护未成年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在讲话中强调,公安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更加扎实主动地做好聋哑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
一、 坚决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组织、操纵聋哑青少年进行违法犯罪的不法行为。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聋哑青少年的保护救助。
三、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进一步加强对违法犯罪聋哑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有针对性地教育聋哑青少年切实增强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减少聋哑青少年离家出走和被拐骗案件的发生。
四、紧紧依靠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表示,共青团组织将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围绕聋哑青少年面临的突出问题,发挥共青团组织的自身优势,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保障和实现聋哑青少年群体的受教育权、就业权、健康权、福利权等合法权益,促进聋哑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应有的贡献。
座谈会上,北京市海淀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介绍了救助聋哑青少年的工作经验,受助聋哑青少年亲属代表和中国聋人协会发了言。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全社会要给予聋哑青少年关爱,切实采取措施,维护他们就学、就业、生活等各项权益,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条件,使他们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和明天。聋哑青少年也要自尊、自爱、自强、自立,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素质,增强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
中残联主席邓朴方最后强调,解决聋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关键是建立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一方面公检法司综治部门要严厉打击强迫、操纵、诱骗聋哑青少年犯罪的团伙头目、不法分子,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要对聋哑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和救助工作。特别要切实将聋哑青少年特殊教育纳入国家教育规划,加大投入,加强师资和特教学校建设,对贫困聋哑青少年就学进行救助,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提高聋哑青少年文化水平,保障聋哑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过去的聋哑毕业生,相当大一部分都被福利企业接收了,现在福利企业萎缩,又改制,大量残疾人也出来了。一般情况下单位宁可招收肢残人,也不愿意接收聋哑孩子,实际上聋哑孩子劳动力是有的,但是社会上接受还不大容易,造成了大量的聋哑青少年在社会上流浪。有关部门要针对聋哑青少年特点,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增强聋哑人就业参与竞争能力,开辟适合聋哑人的就业岗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就业工作力度。只有教育、就业问题解决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聋哑青少年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