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下月起整治早餐工程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 罗谦
本报讯主要街面的非交通占道行为明显减少,次干道、居民区影响交通行为得以纠正,市场、旅游点周边占道行为得到控制……昨日,泉州市召开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工作组第四次成员会议,通报泉州市区道路交通整治工作第一阶段道路交通环境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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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工程占道经营影响交通
[整治回顾]
中心市区“六乱”整治不够彻底
在昨天的会上,泉州市道路交通环境整治组组长、泉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柯仲秋,在回顾第一阶段整治成效的同时,指出了一些不足。如中心市区主干道“六乱”、“四摊”整治不够彻底,次干道清理不全面,个别地方留有“死角”,整治过后,反复回潮现象还较为突出。他强调,目前夜间交通环境整治还没有全面推开,六灌路等夜市大排档扰民现象等还未着手解决,整治车辆“滴、洒、漏”的成效还不够明显;道路停车场整治工作进展不大,私自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纠正。
[整治时间表]
12月下旬杜绝车站的士违规经营
针对以上问题,泉州市行政执法局、贸发局、公用事业局等几个成员单位将制定更详细的第二阶段工作计划,给出整治时间表。
关于早餐工程:争取在6月前出台《泉州市早餐工程管理规定》,每周对市区早餐工程经营点进行一次检查,对早餐车定点经营开展整治工作,11月上旬基本不出现无证经营、超时经营等现象,2008年5月将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经营的标准。
关于市容市貌:7月下旬,市区22条主干道“门前三包”签订率达95%以上;8月中旬,完成鲤城区、丰泽区各3条市容管理示范街的标准要求;9月上旬,完成对市区重要道路施工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坚持对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路面每天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修缮。
关于停车场所:5月下旬,要完成市区现有建成在用停车场所的调查摸底,对停车场被挪用、占用、私自改变用途的,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恢复停车场功能的,7月中旬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强制执行恢复停车场功能;8月上旬重新施划路面停车位,适当调整和增加临时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问题;10月下旬完成中心市区停车收费标准,使用统一发票,落实持证收费、公示收费。
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每月要开展两次较大规模的夜间“滴、洒、漏”整治行动,发现“滴、洒、漏”行为当场责令单位业主清理现场,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7月下旬完成市区各主要工地出入口洗车台、冲洗设备、沉淀池和排水沟等保洁设备情况和施工道路硬化情况的摸底;8月下旬市区各主要工地保洁设备设置率达95%以上;9月下旬前工地运输车辆工作要基本走上正轨,强化密闭式运输,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和流溢;此外,还会对建材车辆运输路线进行每周一次的检查。
关于交通营运行为:12月下旬基本上要杜绝火车站广场、客运中心站、泉州新车站、旧车站等站点客运班车、出租车各类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还将对公交车车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